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为进一步增进学校领导与师生员工的密切联系,更好地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实际问题,学校专门设立了“校长信箱"(以下简称"信箱")。为了使"信箱"更好地发挥作用,请您在使用时注意以下几点:

1、学校欢迎广大师生员工就学校发展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各单位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2、来信内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并应客观真实。

3、建议您尽量详细地描述所反映问题,并填写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及时反馈办理情况。

4、对于已经答复过的事项,"信箱"可不予受理,请勿就答复过的问题重复提交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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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稿时间:2022-06-29

刘文杰

知识产权专业客座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网络与信息法研究会理事、北京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影视娱乐法学会常务理事、北京市物权法学会理事、首都互联网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专家委员,在《法学研究》、《中外法学》、《环球法律评论》等法学类核心期刊,《新闻与传播研究》、《现代传播》等新闻传播类核心期刊以及《中国知识产权报》等专业报纸上发表论文三十多篇,出版专著《从责任避风港到安全保障义务——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中介人责任研究》。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等多项研究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