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为进一步增进学校领导与师生员工的密切联系,更好地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实际问题,学校专门设立了“校长信箱"(以下简称"信箱")。为了使"信箱"更好地发挥作用,请您在使用时注意以下几点:

1、学校欢迎广大师生员工就学校发展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各单位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2、来信内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并应客观真实。

3、建议您尽量详细地描述所反映问题,并填写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及时反馈办理情况。

4、对于已经答复过的事项,"信箱"可不予受理,请勿就答复过的问题重复提交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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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稿时间:2022-06-29

朱晓磊

知识产权专业客座教授,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中国传媒大学文法学部法学专业业界硕士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兼职硕士生导师、海南国际仲裁院、北海国际仲裁院仲裁员、《法律与生活》杂志“名人与法”“星权看法”专栏主讲人、担任中国人民大学硕士论文校外评议导师、担任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法委会专家委员、北京市文化娱乐法学会演艺从业人员权益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曾多次代理艺人名誉权纠纷案件,任电影《我是女王》、《转型团伙》、《流浪地球》等专项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