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为进一步增进学校领导与师生员工的密切联系,更好地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实际问题,学校专门设立了“校长信箱"(以下简称"信箱")。为了使"信箱"更好地发挥作用,请您在使用时注意以下几点:

1、学校欢迎广大师生员工就学校发展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各单位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2、来信内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并应客观真实。

3、建议您尽量详细地描述所反映问题,并填写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及时反馈办理情况。

4、对于已经答复过的事项,"信箱"可不予受理,请勿就答复过的问题重复提交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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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稿时间:2022-06-29

刘承韪

知识产权专业客座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副院长,民商法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文化娱乐法治研究中心主任,《私法》杂志编委、《中国娱乐法评论》执行主编、北京市影视娱乐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北京市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比较法学研究会美国法专业委员会主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典合同编起草课题组成员、国家电影智库法律专家、中国电视剧产业协会法律专家委员会副主任;曾在《法学研究》等法学权威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五十余篇,其中十余篇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人大复印资料》、《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社会科学文摘》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