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为进一步增进学校领导与师生员工的密切联系,更好地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实际问题,学校专门设立了“校长信箱"(以下简称"信箱")。为了使"信箱"更好地发挥作用,请您在使用时注意以下几点:

1、学校欢迎广大师生员工就学校发展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各单位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2、来信内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并应客观真实。

3、建议您尽量详细地描述所反映问题,并填写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及时反馈办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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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组织防空防灾警报试鸣演习的通告
发稿时间:2018-11-12

为增强市民的国防观念和防空防灾意识,熟悉防空防灾警报信号规定,检验我市防空警报系统性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青岛市人民防空指挥部关于印发〈青岛市人民防空警报系统发布灾情警报预案〉的通知》精神,市政府定于2018年11月14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防空防灾警报试鸣演习。请广大市民在上午10:00-10:20认真听辩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和灾害警报信号,并保持正常的生产生活和工作秩序。

一、防空警报音响信号的发放程序及信号规定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

解除警报:连续鸣放3分钟。

二、灾情警报音响信号的发放程序及信号规定

鸣15秒,停10秒,再鸣放5秒,停10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时间2分钟。

三、各种警报信号间隔时间及试鸣总时间

各种警报信号之间间隔时间为3分钟,共计20分钟。


青岛市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