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为进一步增进学校领导与师生员工的密切联系,更好地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实际问题,学校专门设立了“校长信箱"(以下简称"信箱")。为了使"信箱"更好地发挥作用,请您在使用时注意以下几点:

1、学校欢迎广大师生员工就学校发展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各单位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2、来信内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并应客观真实。

3、建议您尽量详细地描述所反映问题,并填写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及时反馈办理情况。

4、对于已经答复过的事项,"信箱"可不予受理,请勿就答复过的问题重复提交信件。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关于开展防空警报试鸣的通知
发稿时间:2017-11-13

为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居安思危、常备不懈的国防观念和熟悉战时的防空警报信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的有关规定,每年都进行一次防空警报试鸣,今年试鸣时间为2017年11月14日上午10点00分至10点20分。

一、 警报信号试鸣次序:

(一)国家规定的防空警报信号:

1、预先警报信号: 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

2、突袭警报信号: 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

3、解除警报信号:连续鸣放3分钟。

鸣放时三种信号之间间隔3分钟,共用时15分钟。

(二)山东省规定灾情警报一种:

灾情警报:鸣5秒,停10秒,再鸣5秒,停10秒,反复3遍,用时2分钟。

(三)防空警报信号与灾情警报信号之间间隔3分钟。

二、警报试鸣范围:全市。

三、请学院各单位师生员工在警报试鸣期间切勿惊慌,保持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

特此通知!

总务处

2017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