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为进一步增进学校领导与师生员工的密切联系,更好地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实际问题,学校专门设立了“校长信箱"(以下简称"信箱")。为了使"信箱"更好地发挥作用,请您在使用时注意以下几点:

1、学校欢迎广大师生员工就学校发展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各单位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2、来信内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并应客观真实。

3、建议您尽量详细地描述所反映问题,并填写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及时反馈办理情况。

4、对于已经答复过的事项,"信箱"可不予受理,请勿就答复过的问题重复提交信件。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关于推荐青岛市科协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发稿时间:2017-11-13

各系(部):

为了落实好青岛市科协《关于推荐全市科协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青科协字【2017】123号)的文件精神,调动广大教师的科研热情,公开、公平、公正地做好科协先进工作者推荐工作,特通知如下:

1、各系(部)自行确定推荐流程,经各系(部)主任批准,于11.15前报教学研究科。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2、被推荐人于11.15前向教学研究科(赵威)提交推荐材料,包括:

(1)先进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1份;

(2)《青岛市科协系统先进工作者奖励审批表》一式3份。

3、学院组成考核小组负责考核、遴选,确定学院推荐人选。

4、教学研究科负责按文件要求于11.17前将相关材料上报青岛市科学技术协会。

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2017-11-13

附件:关于推荐全市科协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