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为进一步增进学校领导与师生员工的密切联系,更好地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实际问题,学校专门设立了“校长信箱"(以下简称"信箱")。为了使"信箱"更好地发挥作用,请您在使用时注意以下几点:

1、学校欢迎广大师生员工就学校发展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各单位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2、来信内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并应客观真实。

3、建议您尽量详细地描述所反映问题,并填写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及时反馈办理情况。

4、对于已经答复过的事项,"信箱"可不予受理,请勿就答复过的问题重复提交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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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于上报教学设备维修、购买计划的通知》的补充通知
发稿时间:2017-05-19

各教学单位:

鉴于学院现有的工作制度,现对2017年5月15日下发的《关于上报教学设备维修、购买计划的通知》,补充通知如下:

1、各部门均按以往的报批流程上报教学设备的维修计划和购买计划。

2、为保证下学期教学和实训课程的正常进行,请各部门在本学期放假前上报教学设备的维修计划和购买计划。

3、2017年5月15日下发的《关于上报教学设备维修、购买计划的通知》中“上报教学设备维修、购买计划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30日。请各部门在此之前将教学设备维修、购买计划报教务处教学科(于海涛处)”的要求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7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