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为进一步增进学校领导与师生员工的密切联系,更好地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实际问题,学校专门设立了“校长信箱"(以下简称"信箱")。为了使"信箱"更好地发挥作用,请您在使用时注意以下几点:

1、学校欢迎广大师生员工就学校发展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各单位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2、来信内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并应客观真实。

3、建议您尽量详细地描述所反映问题,并填写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及时反馈办理情况。

4、对于已经答复过的事项,"信箱"可不予受理,请勿就答复过的问题重复提交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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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教学设备维修、购买计划的通知
发稿时间:2017-05-15

各教学单位:

为落实好院务会“关于上报教学设备维修、购买计划”的会议精神,加强对教学仪器、设备的管理,做好新学期的教学准备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申报教学设备维修计划

1.各部门要对本学期正在使用的仪器、设备、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要进行必要的维护和维修。对需要维修的仪器、设备、设施要及时上报维修计划,以保证新学期教学和实训课程的正常进行。

2.对无法维修和没有维修价值的仪器、设备履行报废程序,进行报废处理。

3.对本学期没有使用过的仪器、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保养,以保证仪器、设备的完好率。

4.各部门对长期闲置且没有使用计划的仪器、设备上交学院,由学院根据需求盘活资产、调配使用。

二、设备教学设备购买计划

5.各部门根据教学需要拟购买教学仪器、设备需经充分论证,确定购买数量时要达到一定的使用率。

6.对于多个部门提出购买的某种教学仪器、设备,经学院审核批准后,责成某一职能部门负责管理,全院共享共用。

上报教学设备维修、购买计划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30日。请各部门在此之前将教学设备维修、购买计划报教务处教学科(于海涛处)。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