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经2025年第2次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现将《青岛电影学院毕业联合创作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电影学院
2025年3月25日
青岛电影学院
毕业联合创作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一、总 则
毕业联合创作是青岛电影学院针对本科(不含专升本)应届毕业生的一项教学任务,也是学生学业和教学成果的重要展示。通过剧本写作、前期拍摄、后期剪辑等影视制作全过程,对学生影视制作能力进行全面培养与检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充分发挥我校在影视与艺术学科特色与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方面的优势,出人才,出作品,积极探索毕业联合创作优秀作品的机制,进一步提升毕业联合创作的影响力,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青岛电影学院各二级学院教师及在校本科应届毕业生。
二、指导原则
(一)突出联合原则
通过联合作业和整体协作的方式,促进多个专业的深度交叉与融合;着力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精神,强化艺术创作思维与团队协作能力。
(二)坚持创作导向原则
创作内容要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文化导向,要传播健康、向上的人生观和理念,要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要传承和弘扬中华美学精神。创作内容要体现原创精神,满足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的有机统一。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毕业联合创作工作领导小组构成及职责
学校成立毕业联合创作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校领导、各教学单位负责人及行业专家组成;负责学校毕业联合创作的整体规划、指导与监督。工作职责如下:
1.规划与管理。根据学校的教学要求和学生的实际情况,制定毕业联合创作的整体计划。
2.技术指导。为团队成员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和支持,帮助他们解决创作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
3.质量控制与督审。把控毕业联合创作的质量标准,定期检查项目的进展情况,确保项目按计划进行,并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二)毕业联合创作办公室职责
毕业联合创作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位于影视艺术创制中心,负责毕业联合创作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
1.制定与完善毕业联合创作工作计划、方案、制度。
2.负责毕业联合创作流程管理。
3.为团队成员提供必要的学习、培训、交流等内部支持,提升专业素养和创作能力。
4.通过各种渠道和平台,积极推广毕业联合创作的成果,提升学校的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
5.负责毕业联合创作文档管理、创作文件整理与工作总结。
6.负责毕业联合创作指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毕业联合创作工作小组的构成
各教学单位成立毕业联合创作工作小组,接受毕业联合创作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具体负责本单位毕业联合创作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各教学单位小组一般由各教学单位负责人、党总支书记、学科带头人及实践经验丰富的教师组成。各教学单位毕业联合创作工作小组人员名单报影视艺术创制中心存档。
四、实施过程
毕业联合创作项目实施过程主要包括征集与评审、拍摄及后期制作、成果评审、展映、颁奖及校外报奖等。
(一)项目征集
影视艺术创制中心发布毕业联合创作征集项目的通知。
1.征集时间为每年1月-4月底。
2.征集对象为全校三年级本科层次学生。
3.征集项目须为原创。内容健康向上,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4.征集项目等级分为一般项目、重点项目和重大项目。其中,一般项目是指由学校组织、管理,并给予经费资助的校级毕业创作项目(毕业联合作业);重点项目是指根据每年学校影视艺术创制中心征集与发布的以反映国家战略、山东省发展战略等为主题的引导性的项目;重大项目是指由师生参与的、获批省内外艺术基金等各类创作项目,或学校认可的重大题材创作项目。
5.征集项目类型包括故事片、纪录片、动画短片、AI创作短片、实验短片和广告短片。参与征集的学生需填写《青岛电影学院毕业联合创作征集项目申请表》(详见附件1),并附完整的文学剧本以及剧本大纲、故事梗概、导演阐述、人物小传、拍摄计划以及拍摄预算表等辅助材料。其中,AI创作短片还需提供剧本创作和短片制作流程中AI技术的融入路径及效能评估分析;动画短片还需提供效果图或画面分镜。
6.各教学单位小组负责本单位的项目征集及材料初审工作,在《青岛电影学院毕业联合创作征集项目申请表》上填写推荐意见,以学院为单位(加盖学院章)统一报送至影视艺术创制中心。
(二)项目评审
项目评审是对项目的质量、可行性和创意进行综合评价的过程。
1.影视艺术创制中心组织专家对征集的毕业联合创作项目进行评审,主要从主题思想、故事情节、矛盾冲突、人物关系、结构布局、制作等方面进行评阅,填写《青岛电影学院毕业联合创作项目专家评审意见表》(详见附件2)。
2.评审专家由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职称)的教师和行业专家组成。评审专家一般由七人及以上单数构成。
3.评审成绩按照百分制打分,汇总所有评审专家成绩后取平均分,由高到低排序。根据专家评分排名前20的项目(含第20名)为入围项目,入围项目名单在学校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由影视艺术创制中心集中组织导演(作者)进行答辩,主要围绕故事梗概、主题、角色设定和场景设计、拍摄手法和视听因素、创新点以及实施过程等方面。通过导演(作者)答辩会的剧本确定为通过项目,组织拍摄。
4.项目内容一经批准,不得随意更改。
(三)项目拍摄及后期制作
毕业联合创作整个过程实行第一指导教师负责制。其中,剧本作者或导演所对应的指导教师为首要责任指导教师,即第一指导教师。影视艺术创制中心与第一指导教师签订摄制协议书(详见附件3)。
1.第一指导教师的基本条件
(1)本校在编教师,职称为中级(含)以上。
(2)有导演、制片、编剧、摄影、美术、表演、录音等岗位主创经历,具备一定创作、统筹、策划、管理能力。
(3)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师德修养,能够以身作则,为学生树立良好的榜样。
(4)本人自愿参与此项工作,认真负责。
(5)由所在学院的毕业联合创作工作小组出具推荐意见,报影视艺术创制中心存档。
2.第一指导教师的工作职责
(1)担任学生毕业联合创作项目的艺术总监职务。
(2)指导学生选题及撰写。帮助选定合适的毕业联合创作选题,指导学生初稿撰写,对初稿中的问题进行修正。
(3)协助所在教学单位完成毕业联合创作剧本征集工作。
(4)指导学生组建主创团队、根据选定剧本指导项目预算、拍摄计划等工作。
(5)指导学生筹备、拍摄、后期制作全过程;与学生保持沟通,助力学生创作安全生产。
(6)配合影视艺术创制中心对创作项目进行中期审查。
(7)审核所指导的毕业联合创作作品,并给出评语。
(8)指导学生撰写创作报告,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提升学生对创作过程的反思能力。
(9)指导学生遵纪守法,不做危害社会及影响创作的事情。
3.第一指导教师工作量的核定
(1)工作量核定标准
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工作量按每部作业32标准学时计算,以所指导作品在当年金象奖的等级核定(详见附件4)。
(2)各教学单位指导毕业联合创作涉及的教学工作量由影视艺术创制中心于每年金象奖颁奖典礼结束后进行汇总,每年9月份统一报送至教务处。
(四)项目的学生管理
1.对项目学生的要求
(1)项目的主创原则上为我校本科应届毕业生;
(2)项目的学生需经所在教学单位指导教师和学院负责人在《青岛电影学院毕业联合创作主创人员确认表》(详见附件5)上签字同意(加盖学院章)方可参加。
(3)学生需按照影视艺术创制中心规定的创作流程和技术指标等进行创作,确保设备器材的完整、良好和人身安全,做到安全生产。如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设备器材的丢失、毁损,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
(4)学生在制作过程中,需随时接受毕业联合创作工作领导小组和影视艺术创制中心的督审。影片完成后,必须经过毕业联合创作工作领导小组审查通过后,方可按要求制作完成片。
(5)项目版权为青岛电影学院所有,创作者享有署名权。未经青岛电影学院授权和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将项目成果用于商业、非商业用途,不得私自送往国内外电影节(展)参赛。
(6)学生需严格遵守影视艺术创制中心关于毕业联合创作的管理文件,及双方签署的著作权许可使用协议书等相关合同文件。
(7)学生对所承担的项目,须确保项目内容中不出现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电影管理条例》及违反国家其它法律法规、消极庸俗的内容和情节。
2.毕业联合创作参与学生的奖惩机制
(1)获奖的优秀毕业生,将报送学校产教融合中心,作为优秀创作人才储备,向相关就业单位重点推荐。
(2)在影片拍摄期间,学生有严重违反纪律的行为,经认定后将予以全校通报批评。
(五)项目成果评审、展映及颁奖
项目成果的评审由公众投票和专家评审两部分组成,分别按30%、70%计入总成绩。公众投票由学校融媒体中心负责,根据项目成果的校内展映安排,设计投票平台、制定投票规则、宣传推广以及统计投票结果工作。评审专家由评审前期征集项目的专家和头部平台专家(2-3位)组成。头部平台的专家一般来源于知名影视制作公司、专业影视院校及研究机构、影视行业协会及组织、主流媒体及影评平台。
评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作品质量、创意与主题、叙事结构与剧情、创新与独特性、社会影响与价值以及整体呈现等方面。
学校对成绩优异的项目成果给予表彰和奖励,即金象奖颁奖典礼。
对于违反学术道德、抄袭剽窃等行为的毕业联合创作,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六)成果报奖
影视艺术创制中心统一管理学生创作成果参展参赛国际国内电影节、校内外展映交流活动。
学校各学院凡以青岛电影学院名义选送学生作品(包括毕业联合作业、我校与国内外院校合作拍片作品、以及各学院选送学生作品等)参加国内外电影节,需经影视艺术创制中心备案。具体参照《青岛电影学院送奖管理规定》执行(详见附件6)。
五、资助经费管理
(一)使用范围
资助经费主要用于毕业联合创作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交通、食宿、服装化妆道具购置、设备器材及场地租赁等。
(二)使用原则
1.专款专用。资助经费必须按照严格规定的用途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2.合法公开性。所有资助经费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相关规定。资助经费使用情况应公开透明,接受师生监督。
(三)资助经费标准
学校给予毕业联合创作项目经费资助。
1.根据项目类型
(1)故事片资助经费标准为5万元/部。
(2)纪录片资助经费标准为1.5万元/部。
(3)动画短片资助经费标准为3万元/部。
(4)AI创作短片资助经费标准为1万元/部。
(5)实验短片资助经费标准为0.5万元/部。
(6)广告短片资助经费标准为0.5万元/部。
2.根据项目级别
(1)一般项目资助经费额度为0.5-5万元/部。
(2)重点项目资助经费额度为1-8万元/部。
(3)重大项目资助经费额度为5-30万元/部。
3.未纳入毕业联合创作的优秀学生作业,经所在教学单位推荐,报影视艺术创制中心,经毕业联合创作工作领导小组评议通过后,可纳入当年毕业联合创作,享受参与毕业联合创作同类型资助经费待遇;红色题材的创作作品优先纳入,奖项评定时优先考虑。纳入比例不超过当年毕业联合创作同项目类型的20%。
4.重大项目选题由学校组织项目评审,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四)资助经费拨付方式
1.前期拨款
预拨60%作为启动资金。
2.验收拨付
创作项目完成后,由毕业联合创作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验收标准(详见附件7)进行评定。评定为合格的,全额拨付余款;评定为不合格的,须在毕业前完成修正。若超过此期限仍未达到合格标准,将不予在毕业流转单上盖章,相关责任及后果由个人承担。
(五)资助经费的报销流程
1.剧组在完成创作后,需及时提交实际创作过程中产生的发票进行报销。
2.影视艺术创制中心进行初审后提交计划财务处进行二次审核及报销。
3.资助经费报销依据学校计划财务处财务规定执行。
(六)违规处理
1.对于违规使用经费的个人或团队,将视情节轻重采取警告、追回经费、取消项目资格等措施;
2.对于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违规行为,将追究刑事责任。
六、附 则
本办法由青岛电影学院影视艺术创制中心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2025年3月25日起实施。如有修改或废止,以最新文件为准。
附件:1.青岛电影学院毕业联合创作剧本征集项目申请表
2.青岛电影学院毕业联合创作项目专家评审意见表
3.青岛电影学院摄制协议书
4.青岛电影学院第一指导教师工作量核定标准及奖励措施
5.青岛电影学院毕业联合创作主创人员确认表
6.青岛电影学院学生作业送奖管理规定
7.青岛电影学院毕业联合创作项目验收标准
8.青岛电影学院毕业联合创作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届毕业联合创作
摄 制 协 议 书
甲方:青岛电影学院
乙方(第一指导教师):
公民身份号码:
联系电话:
鉴于乙方指导的短片剧本《 》已入选“ 届青岛电影学院毕业联合创作”,根据《青岛电影学院毕业联合创作管理规定》,青岛电影学院(以下称甲方)特与第一指导教师(以下称乙方)签订本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一、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指定乙方作为《 》的艺术指导对电影短片的艺术质量负责。
2、为保证《 》拍摄的顺利进行,甲方为该摄制组免费提供□√ 型摄像机一台及相关附属设备,£√照明设备及附属设备,□√前期录音设备;设备需服从甲方统筹管理。
3、甲方为《 》提供拍摄经费限额人民币 万元。摄制组可直接支配基础限额为经费限额的60%即 万元,付款时间为乙方/摄制组领取生产令之后。尾款为经费限额的40%即 万元,付款条件为按要求完成全部生产流程后。
4、甲方要求:筹备阶段摄制组须完成主创人员艺术阐述、分镜头剧本、总场景表、分场景表、详细拍摄计划、摄制预算等前期材料(详见《毕业联合创作创作生产档案提交规定》)与安全生产措施。上述要求完成,且预算获批准后方可投入拍摄。成片定剪之后【】日内,摄制组需提交《毕业联合创作生产档案提交规定》中的后期材料。短片中使用的音乐、字幕、视频素材如非本人原创,需要网络、工作室等提供方购买,需提交版权购买使用协议。如送评奖中出现版权问题一切又乙方负责。
5、《 》摄制组的生产由甲方负责统筹管理。
6、将短片剧本《 》摄制的电影短片(简称“本电影短片”)的著作权为青岛电影学院所有,创作者享有署名权。未经青岛电影学院书面授权和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将本电影短片用于商业、非商业用途,违者追究法律责任。
二、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作为艺术指导对影片的艺术质量负责。
2、对影片的摄制周期、安全生产、组建学生主创及团队合作负责。
3、协调并统筹各专业指导教师对本片的专业指导。
4、监督、要求摄制组按如下规定的期限完成电影短片《 》(片长:15-30分钟):
制作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筹备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拍摄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后 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5、乙方对所承担的该创作项目,确保故事内容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管理条例》及其它法律法规,确保故事内容积极向上,不出现消极庸俗的情节。
6、乙方及各专业指导教师须亲临现场,对参加毕业联合创作的学生在创作期内的创作进行深度指导。
7、乙方须要求学生遵纪守法,不做危害社会及影响本电影短片制作的事情。
8、乙方须要求学生无条件地服从专业指导老师的专业指导。
9、按照甲方规定的生产程序和现代电影生产工艺要求进行生产创作。做到安全生产确保设备器材的完整、良好和人身安全。如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设备器材的丢失、毁损,属乙方工作不到位或失职,乙方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责任。
10、本电影短片在制作过程中,需随时接受甲方的督审。
11、《 》摄制组的经费开支应按学校计划财务处的财务报销规定进行支票和现金的管理,不得违反财务制度。每一项的经费开支均按照审定的预算执行,须经乙方摄制组学生导演、学生制片、经手人或证明人签字后才可报销。报销必须是正规发票,发票抬头须填写青岛电影学院,税号:52370000MJD6358694,否则不予报销。发票项目、日期符合财务报销要求,摄制组须在展映前完成经费总额报销。
12、审核批准的摄制经费限额不得超支,如超出预算限额,无论何原因均由摄制组自行承担,甲方不予报销,不予承担。
13、为保证本电影短片质量和拍摄的顺利完成,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以摄制组和甲方名义融资。甲方负责提供有效文件和证明。所融资金总额的85%,乙方有权支配,用于该组的创作,并列入该组的制作总成本。总额的15%作为甲方管理费。因本电影短片的唯一著作权所有者是甲方,故融资原则是以赞助形式为主。如融资数额较大,则版权根据实际情况另议。
14、参加毕业联合创作实习的同学在创作结束后,均应按甲方对该作业的艺术档案要求按时、认真地提交导演、摄影、美术、录音艺术创作总结;剧组导演应提交一份工作总结,并有专业指导教师签字认可后报影视艺术创制中心备案。
15、后期剪辑和录音场地、配音、录动效、转资料、混录等制作工作一律在学校进行,由相关教学单位、音频试验室提供设备、场地和技术支持人员。
16、因本协议内容及履行产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各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7、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该协议自甲方盖章且乙方签字、捺印
之日起生效。
18、该协议为保密协议,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该协议内容公开给第三方,违者追究法律责任。
甲方:青岛电影学院(盖章) 乙方 (签字、捺印):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附件4
青岛电影学院
第一指导教师工作量核定标准及奖励措施
一、工作量核定标准
1.指导作品获金象奖一等奖,按每部作业32学时计算教学工作量。
2.指导作品获金象奖二等奖,按每部作业32学时的80%计算教学工作量。
3.指导作品获金象奖三等奖或单项奖,按每部作业32学时的60%计算教学工作量。
4.指导作品未在金象奖获得任何奖项,按每部作业32学时的50%计算教学工作量。
5.每部毕业联合创作的第一指导教师原则上不得超过3人(含3人)。工作量计算依据该作品最终核定的教学工作量及指导教师人数计算,一位指导教师按核定的教学工作量学时的100%计算;两位指导教师分别按核定的教学工作量学时的60%、40%计算;三位指导教师分别按核定的教学工作量学时的60%、30%、10%计算。
6.每届毕业联合创作第一指导教师最多指导两部,教学工作量最多按64学时计算。
7.同一毕业作业和毕业联合创作不得重复申报教学工作量。
二、奖励措施
1.指导的作品获金象奖一等奖,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荣誉证书和奖金(税前1000元/部)。
2.指导的作品获金象奖二等奖,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荣誉证书和奖金(税前800元/部)。
3.指导的作品获金象奖三等奖或单项奖,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荣誉证书和奖金(税前600元/部)。
4.获奖的作品有多人担任第一指导教师时,奖金分配参照第一指导教师工作量核定标准执行。
5.连续三年参与毕业联合创作,且担任第一指导教师,其中有两年指导的作品在金象奖上获得优秀指导教师称号,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职称。
附件6
青岛电影学院
学生作业送奖管理规定
影视艺术创制中心成立学校学生作品送奖办公室,对学校学生创作成果参展参赛国际国内电影节、校内外展映交流活动进行统一管理。
学校各学院凡以青岛电影学院名义选送学生作品(包括:毕业联合作业、我校与国内外院校合作拍片作品、以及各学院选送学生作品等)参加国内外电影节,需经送奖办公室备案,方可送出。
一、送奖执行标准
(一)关于推送影片标准要求
1.送奖影片片目:青岛电影学院毕业联合创作作品
2.影片类型:剧情片、纪录片、动画短片、AI创作短片、实验短片及广告短片;
3.版权要求:
(1)包括剧本改编权、音乐版权、音像资料版权等一切版权要明确,或有授权书,真正做到无纠纷;
(2)推送电影节、影展影片拷贝版本为青岛电影学院审查通过版本。
4.内容审查标准:参照国家广电总局审查标准
5.推送作品时限原则:优先推送当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联合作业作品
二、关于推送电影节标准要求
1.非盈利、公益类电影节;
2.学术交流性强的电影节;
3.青岛电影学院国际交流学院审核通过的电影节;
4.有合法电影节资质或手续的电影节;
5.参赛作品成片仅在评选和电影节、影展期间放映;
6.电影节虽合法但有对抗主流意识形态的电影节不得参加;
三、送奖流程方式
(一)团体送奖制:由影视艺术创制中心送奖办公室联络电影节、电影展,根据以上流程组织团体送奖,确定参赛、参展的学生作品、送奖材料及人员等;
团体送奖流程:
(1)经送奖评委会评定给出参奖意见;→(2)确定可送电影节展的片目;→(3)授权书等文字资料审核,加盖影视艺术创制中心部门章;→(4)影视艺术创制中心完成报送国内国际电影节;
(二)个人选送,学院学生作品送奖办公室备案制:学生个人送作品到国内外电影节参展参赛,须经送奖办公室备案,需提供电影节的相关资料,同时填写送奖备案表等相关资料;
如发现影片未经其许可被创作团队成员或其他人员选送参加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电影节活动,将及时予以制止并采取相关法律措施。
个人送奖流程:
(1)学生个人提报电影节及个人资料; →(2)学生自行征求所在学院意见确定是否可送电影节展;→(3)审核该电影节展是否符合送奖要求;→(4)向影视艺术创制中心提交相关资料,同时填写送奖备案表;→(5)授权书加盖影影视艺术创制中心部门章;→(6)学生自行完成报送电影节;
四、选送作品在电影节所获奖项及奖金分配
1.作品由学校资金支持拍摄的,获各类电影节影片奖(非个人)所得奖金归学校所有。作品由各学院资金支持拍摄的,影片奖奖金分配比例按照各学院制度规定执行。作品由主创人员自筹资金拍摄的,影片奖奖金归主创人员所有。
2.作品由学校资金支持拍摄的,获各类电影节个人奖所得奖金全额归得奖个人所有。
3.作品由学校资金支持拍摄的,获各类电影节影片奖,如有其它单位参与联合出品,影片奖奖金按所签协议分配,协议中未提到影片所获奖金分配比例的项目按各方投资比例分配。
青岛电影学院如发现其摄制的影片未经其许可被创作团队成员或其他人员选送参加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电影节活动,将及时予以制止并采取相关法律手段。
报送电影节需要认真审核其举办内容,包括名称、内容、性质、规模、时间、地点以及组织机构和主要负责人情况。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最终解释权归影视艺术创制中心。
附件7
青岛电影学院
毕业联合创作项目验收标准
根据《电影管理条例》相关内容,国家提倡创作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统一,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有利于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优秀电影。大力发展先进文化,支持健康有益文化,努力改造落后文化,坚决抵制腐朽文化。现将青岛电影学院毕业联合创作项目验收标准规定如下:
一、电影内容
电影片禁止载有下列内容:
(一)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五)违背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迷信的;
(六)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危害社会公德,诋毁民族优秀文化的;
(十)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影片有下列情形,应删剪修改:
(一)曲解中华文明和中国历史,严重违背历史史实;曲解他国历史,不尊重他国文明和风俗习惯;贬损革命领袖、英雄人物、重要历史人物形象;篡改中外名著及名著中重要人物形象的;
(二)恶意贬损人民军队、武装警察、公安和司法形象的;
(三)夹杂淫秽色情和庸俗低级内容,展现,强奸、卖淫、嫖娼、性行为、性变态等情节及男女其他隐秘部位;夹杂肮脏低俗的台词、歌曲、背景音乐及声音效果等;
(四)夹杂凶杀、暴力、恐怖内容,颠倒真假、善恶、美丑的价值取向,混淆正义与非正义的基本性质;刻意表现违法犯罪嚣张气焰,具体展示犯罪行为细节,暴露特殊侦查手段;有强烈刺激性的凶杀、血腥、暴力、吸毒、赌博等情节;有虐待俘虏、刑讯逼供罪犯或犯罪嫌疑人等情节;有过度惊吓恐怖的画面、台词、背景音乐及声音效果;
(五)宣扬消极、颓废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刻意渲染、夸大民族愚昧落后或社会阴暗面的;
(六)鼓吹宗教极端主义,挑起各宗教、教派之间,信教与不信教群众之间的矛盾和冲突,伤害群众感情的;
(七)宣扬破坏生态环境,虐待动物,捕杀、食用国家保护类动物的;
(八)过分表现酗酒、吸烟及其他陋习的;
(九)违背相关法律、法规精神的。
二、完成片要求
(一)故事片
【视频】
1.展映成片要求
格式:mov(内嵌立体声);
分辨率:2048x858-2.39:1/2.4:1或者1998x1080-1.78:1/1.85:1
压缩程序:AppleProRes4444
帧速率:24帧或拍摄帧速率
色彩空间:P3或Rec709
达芬奇-剪辑属性-级别:
(1)自动
(2)数据级别0-1023
(3)视频级别64-960
对白字幕(两版):中英文字幕;加水印(右上角加青岛电影学院水印)
2. 存档文件要求
格式:mov(内嵌立体声)
分辨率:1920x1080
压缩程序;AppleProRes422HQ
帧速率:24帧或拍摄帧速率
色彩空间:Rec709
达芬奇-剪辑属性-级别:
(1)自动
(2)数据级别0-1023
(3)视频级别64-960
对白字幕(四版):中英文、英文、无字幕;中英文无片头片尾(专家评审)。
【音频】
视频等长的WAV、48kHz 24Bit
(1)立体声
(2)5.1声道音频文件(6轨单声道 注明左、右、中、低音、左环、右环)
(3)国际声文件
(二)动画短片、纪录片、AI创作短片、实验短片、广告短片
【视频】
格式:mov(内嵌立体声)
分辨率:1920x1080
压缩程序:AppleProRes422HQ
【音频】
视频等长的WAV、48kHz 24Bit、
(1)立体声
(2)5.1声道音频文件(6轨单声道 注明左、右、中、低音、左环、右环)
(3)国际声文件
(三)版本
1.无对白字幕成片
2.英文对白字幕成片
3.中英对白字幕成片
4、无片头片尾成片
5、加水印成片
注意,前后演职员、片名等都需要中英文字幕;无对白影片只需交一版成片,并在文件名中注明“本片无对白”
附件8
青岛电影学院
毕业联合创作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青岛电影学院毕业联合创作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校领导、各学院负责人及行业专家组成。根据工作分工,适时进行调整。
组 长:金梦玉
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陈 亮
组 员:李晨曦、谭晓寅、高信玉、尹哲、刘玉山、彭湛晖、别君红、张晶晶、葛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