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经2024年第13次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现将《青岛电影学院2025届专科毕业生升本科综合素质测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电影学院
2024年7月19日
青岛电影学院
2025届专科毕业生升本科综合素质测评方案
为做好学校2025年专科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招生工作,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中对于校荐生资格获得、综合素质测评方案制定规则等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提高对专升本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专升本工作是学校核心工作之一,是关乎学校全局的重要工作,关系着每一名专科生的根本利益。它不仅关乎学历提升和职业发展,还涉及到教育资源分配以及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的问题,更涉及学校专科生优质就业和学校声誉。因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这一环节,确保其公正、公平、透明地进行,以维护每一名专科生的根本利益。
二、加强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专升本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委员会,负责专升本综合素质测评全局工作,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办公室设在招生办公室。
主 任:王宏民
副主任:苏文洁、于永明、李英华
办公室主任:鲁克营
委员会成员:秦竞虹、贾否、彭湛晖、贺红岩、昝娜娜、
乔金凤、徐利田
成立工作组,由专科招生的相关学院负责人任本院小组组长,直属党支部副书记任副组长,团总支书记、辅导员和班主任为成员。
三、做好专升本校荐生资格推荐工作
学校推荐的校荐生必须在学校的综合素质测评中成绩排名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60%。
(一)综合素质测评的考核时间涵盖整个高职(专科)学习阶段,其成绩以课程学习成绩(第一课堂成绩)为基础,同时参考学生的第二课堂成绩(包括思想政治素养、社会责任担当、实践实习能力等)。课程学习成绩反映学生在专业领域的掌握程度;第二课堂成绩反映学生的阶段性成长历程。在校期间,转专业考生的综合素质测评执行转入专业标准。
(二)测评内容与计算方法
专升本综合素质测评总成绩包括课程学习成绩和第二课堂成绩。
1.总计算公式
专科升本科综合素质测评总成绩=课程学习成绩*80%+第二课堂成绩*20%
2.课程学习成绩计算公式
课程学习成绩是指学生取得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所有课程学分加权平均成绩,按照百分制进行评分。
学分加权平均分的计算公式为
[(课程A成绩*课程A学分)+(课程成绩B*课程B学分)+……(课程成绩X*课程X学分)]/总课程学分
3.第二课堂成绩计算办法
第二课堂成绩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养、社会责任担当、实践实习能力、创新创业能力、文体素质拓展、阅读能力提升、菁英成长履历、违纪行为等七个模块组成。
第二课堂积分标准参照青影校发字[2023]45号关于印发《青岛电影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的通知中积分标准及学分计量方法执行,按照百分制成绩进行计算。
四、严格工作流程
(一)制定测评方案。根据本方案,相关学院制定具体的综合素质测评方案,明确工作组成员职责和工作流程。
(二)组织测评。相关学院按照测评方案,进行测评,确保测评过程的公平、公正。
(三)测评成绩上交。由专科相关院负责本学院考生的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将学生的课程学习成绩(学分加权平均成绩)和第二课堂成绩按照专业分别签字盖章后提交至招生办公室。
(四)招生办公室按照各系提供的成绩,根据计算公式,计算出各专业具体排名。
(五)公布测评结果。将测评结果向学生公布,并接受学生的监督和反馈。
(六)公示。所有测评过程和结果都要进行公示,确保透明度,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上报校荐生名单前公示一次(具体时间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的文件决定)。
五、建立申诉机制
学生如对测评结果有异议,可以向青岛电影学院学生申诉委员会提出申诉,学生申诉委员对学生的申诉进行公正、及时的处理,申诉结果上报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委员会。
六、其他相关工作
(一)加强宣传教育。学校加强对综合素质测评方案的宣传教育,让学生充分了解测评的目的、意义和要求,提高他们的参与意识和积极性。
(二)培训测评人员。教务处、学生处针对教务系统和综合素质测评系统对相关学院综合素质测评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确保测评工作的质量和公正性。
(三)明确职责分工。
综合素质测评分工表 |
序号 | 工作任务 | 负责部门 | 协助部门 | 完成时限 | 备注 |
1 | 专升本政策普及 | 学生处 | 招生办公室、教务处、专科各学院 | 2024年10月1日前 | 使用考试院下发的专升本“明白纸”,做到专科生每一个人都熟悉政策 |
2 | 专科各学院小组测评工作 | 专科各学院 | 学生处、教务处、招生办公室 | 2025年1月31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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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第一课堂成绩提供 | 教务处 | 专科各学院 | 2025年2月5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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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第二课堂成绩提供 | 学生处 | 专科各学院 | 2025年2月5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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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申诉 | 学生申诉委员会 | 招生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专科各学院 | 2025年2月1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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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数据汇总和上报 | 招生办公室 | 教务处、学生处、专科各学院 | 2025年2月20日前 | 数据经招生办、学生处、教务处三方审核通过后上报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领导委员会,通过后上报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