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进一步做好我院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度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院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逐项检查,形成本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9月1日起至2013年8月31日止。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是学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校园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学院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增加工作透明度的重要环节,也是学院各项事业内涵发展、科学发展的重要保障。
我院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从思想上统一认识,组织上加强领导,行动上积极落实,整合院务公开、党务公开相关领导机构全面负责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工作指导,学院办公室、宣传部、学生处、教务处、财务处、总务处等相关单位、部门具体负责各自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信息公开工作,学院办公室为信息公开工作牵头责任单位,负责全校院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组织与协调。
二、我院信息公开工作的情况
为保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有效开展,学院制定了《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了学校信息公开的编排体系和公开方式。同时,学院制定了《信息公开目录》,确定了信息公开类别、公开事项、公开内容和负责单位,进一步加强了工作的针对性和规范性。按照《信息公开指南》规定,我院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目录》详细规定了主动公开的范围和事项。
(一)主动公开信息分类
学校主动公开信息共13类:综合事务、招生就业、本科教育、学位与学科建设、学生管理、科学研究、人事人才、财务管理、办学条件与资产管理、校园安全、合作与交流、监督工作、其他等。
(二)加强财务信息和招生信息公开
公开的具体内容如下:
1、财务制度和政策。主要包括国家和上级财务主管部门关于财务管理的政策、规定,以及学院财务管理的制度和要求。
2、财务工作报告。主要包括学校年度收支、使用效益、三公经费和管理情况。
3、向有关领导和部门通报财务年度预算和决算。
4、收费情况。包括:教育事业收费、经营收费、代收性费用。公开形式:院务会、学校公示栏、网站。
5、各部门预算使用情况。
6、各部门自有资金的使用情况。
7、各类科研、专项资金申报、使用、节存情况。
8、教职工保险、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等与教职工切身利益相关事项。
9、其他依照法律和政策规定必须公开或学校认为有必要向全校公开的事项。
我院通过校园网站、公告栏等途径,及时向考生和社会传达官方信息,公布招生简章、录取结果;在招生工作期间,我院向考生公布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由工作人员接受考生咨询和答疑。我院招生简章放置在校园网主页显著位置,供考生和社会各界浏览下载;同时,将招生简章印刷成册对外发放。2012年底,在学院的统一安排下,学校招生办公室开展了微博网上招生咨询问答活动。
招生工作的顺利开展与有效的监督机制密不可分,在招生录取工作中,我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接受社会广泛监督,努力打造招生工作“阳光工程”,形成监督合力。学校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全面监督学校招生工作。从研究制定招生政策,到确定招生录取方案、培训工作人员、净化招生录取现场、规范工作程序,直至招生录取结束,全面参与招生工作的全过程,在整个过程中与招生部门配合密切、相互协调、关系融洽、合作顺利。坚持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策工作制度。坚持公开透明,深入推进招生阳光工程。对招生简章、招生条件、工作程序、日程安排及录取办法等招生政策都在网上进行了公布,并严格执行已公布的政策,对招生计划、录取信息及时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招生工作一开始,我院就在校园网上公布了招生咨询、信访和申诉投诉的电话、地点及时间,随时接受来电来访。
(三)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我校信息公开的主要形式坚持因事制宜、灵活多样、方便师生的原则,根据公开事项的特点,主要采取以下形式予以公开:
1.召开会议。通过全院教职工大会、系主任会等会议形式公开信息。
2.各种文件。学校以公告、通报、通知等文件形式公开信息。
3.校内媒体。利用校园网、公告栏等发布公告,通报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公开信息。
(四)公开时限
信息公开的时限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对于政策规定、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办事机构等固定内容长期公开,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对于重大或复杂性的问题,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必要时再次公开。重要内容公示的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周。
(五)本年度公开信息情况
在2012-2013学年度,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官方网站共发布新闻、通知、学术活动等各种信息164余条,官方微博共发布信息29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和不予公开情况
《信息公开指南》对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办理机构的联系方式等相关情况进行了规定,建立了依申请公开的平台。广大教职工和社会人士可以向学院办公室申请公开信息。学院的信息公开以主动公开为主,依申请公开为辅。一年来,学院办公室未收到要求公开信息的申请。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2012—2013学年度,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未出现对信息公开的评议事项。
五、因学院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本年度学院无因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的不足和今后努力方向
(一)作为建院仅有三年的学院,信息公开是一项全新的实践。虽然在以往的工作中已经有所涉及,但是还不够规范,也不够系统,工作的创新性不够。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院将认真领会上级要求和文件精神,并积极借鉴兄弟院校的经验,结合学院实际,不断拓展公开的内容,创新公开的形式,规范公开的程序,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机制,将信息公开和促进学院中心工作密切联系起来,逐渐形成学院的优势和特色。
(二)信息公开保障制度体系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当前,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延伸和细化程度不够,还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公开保障制度体系,促进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因学院从事信息公开工作的专职人员较少,工作任务较为繁重,因此存在对信息公开宣传不够到位、信息更新不够及时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将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和公布信息,及时更新,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广大师生和社会人士能够方便查询;同时,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
2013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