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为进一步增进学校领导与师生员工的密切联系,更好地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实际问题,学校专门设立了“校长信箱"(以下简称"信箱")。为了使"信箱"更好地发挥作用,请您在使用时注意以下几点:

1、学校欢迎广大师生员工就学校发展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各单位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2、来信内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并应客观真实。

3、建议您尽量详细地描述所反映问题,并填写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及时反馈办理情况。

4、对于已经答复过的事项,"信箱"可不予受理,请勿就答复过的问题重复提交信件。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教务处关于开设选修课的通知
发稿时间:2014-10-24

各系、各部门:

选修课是专业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加强对选修课的管理,保证选修课的教学质量,拓宽学生的知识面,改善学生的知识结构,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提高学生的全面素质,本次开设选修课相关事宜特通知如下:

1、选修课原则上由具有高等学校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对已获硕士学位并且在本院工作满一年,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的青年教师,鼓励其开设选修课程;

2、每位教师仅限申报一门选修课;

3、每门选修课开课人数下限不得低于25人;

4、按照要求提交所申请开设课程的《教学大纲》;

5、按照要求填写《选修课开课申请表》;

6、《教学大纲》、《选修课开课申请表》请于2014年10月27日前以系(处)为单位提交教务处。

附:1、《选修课开课申请表》

2、《教学大纲模板》

教务处

201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