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为进一步增进学校领导与师生员工的密切联系,更好地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实际问题,学校专门设立了“校长信箱"(以下简称"信箱")。为了使"信箱"更好地发挥作用,请您在使用时注意以下几点:

1、学校欢迎广大师生员工就学校发展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各单位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2、来信内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并应客观真实。

3、建议您尽量详细地描述所反映问题,并填写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及时反馈办理情况。

4、对于已经答复过的事项,"信箱"可不予受理,请勿就答复过的问题重复提交信件。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关于2011级毕业清考的通知
发稿时间:2015-04-13

各系:

根据我院毕业生工作时间安排,2011级毕业清考将于4月底前完成。请各系通知本系需要清考的学生考试时间及地点,且让学生本人签字,并于4月14日之前将学生签字表反馈给教务处。

1、通知学生必须携带学生证(或身份证)入场(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

2、迟到30分钟以上不准进入考场。考试30分钟后,才准交卷出考场。

3、所有考试禁止携带并查看移动通讯或储存设备。考场禁止学生互相传递试卷及材料,禁止互相抄袭。

4、考试方式为开卷的科目,学生只能携带该科目的教材及课堂讲义进入考场,考试中不得相互借阅教材及讲义。

请通知各任课教师,毕业清考的成绩录入时间为4月14日-4月28日,务必在28日之前完成所有成绩的录入工作。

教务处

201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