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为进一步增进学校领导与师生员工的密切联系,更好地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实际问题,学校专门设立了“校长信箱"(以下简称"信箱")。为了使"信箱"更好地发挥作用,请您在使用时注意以下几点:

1、学校欢迎广大师生员工就学校发展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各单位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2、来信内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并应客观真实。

3、建议您尽量详细地描述所反映问题,并填写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及时反馈办理情况。

4、对于已经答复过的事项,"信箱"可不予受理,请勿就答复过的问题重复提交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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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学院精品课程(培育)立项的通知
发稿时间:2016-04-27

为了推动学院课程建设,鼓励学院教师潜心教学、多出成果,进一步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经学院学术委员会批准,责成教务处负责,开展2016年度学院精品课程(培育)立项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1. 项目负责人是学院专任教师,具有讲师或讲师以上职称;

2. 该课程是电影艺术类课程;

3. 培养计划中的核心课程优先考虑;

4. 学院精品课程(培育)立项工作属于学院“十三五”规划课程建设,学院每年组织申报一次,每年批准10项左右。每个申请人限报一项,原则上一年内完成;

5. 各系(部)批准的此次学院精品课程(培育)立项不能超过二项。

二.成果形式:

1. 学院精品课程(培育)建成后,挂在各系(部)网站课程建设的子栏目下,经过验收方为结题;

2. 学院精品课程(培育)网站既是课程建设成果,又起到学生课余学习的辅助作用;

3. 学院支持结题的精品课程建设成为慕课,培育教师并扩大学院的影响力。

三.经费管理:

获批学院项目的经费来自学院专项科研经费,由项目负责人承担经济责任并向学院财务部门报销,经费预算的审计和日常报销由学院财务部门核准。具体拨款方式和经费使用方式由学院财务部门决定。在项目完成验收之后发生结余经费时,由学院统一收回并专门用于学院科研事业工作。学院项目的负责人有义务接受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评审委员会或审计部门对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咨询、监督、检查。

四.项目申报:

学院教科研项目的资料准备和申报工作由各项目负责人自主进行,《立项申请书》等材料要求齐备并由项目负责人所在部门保存一份备查。《立项申请书》可以在教务处网页“表格下载区”栏目中下载。

项目负责人须于2016年6月30日前将签字盖章后的《立项申请书》一份送至教务处1207办公室赵威同志处,电子版发至ak0623@126.com 联系电话:86936819;15254228662

教务处

2015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