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为进一步增进学校领导与师生员工的密切联系,更好地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实际问题,学校专门设立了“校长信箱"(以下简称"信箱")。为了使"信箱"更好地发挥作用,请您在使用时注意以下几点:

1、学校欢迎广大师生员工就学校发展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各单位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2、来信内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并应客观真实。

3、建议您尽量详细地描述所反映问题,并填写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及时反馈办理情况。

4、对于已经答复过的事项,"信箱"可不予受理,请勿就答复过的问题重复提交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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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全院选修课(第二轮)的通知
发稿时间:2016-05-18

各系部、各单位:

选修课是学校课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为逐步建立稳定的、高质量的选修课课程群,逐步提高选修课的比例,逐步过渡到实行完全学分制奠定基础。现面向全院教职工征集全院选修课(第二轮),通知如下:

1、选修课范围:艺术理论;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其他有利于学生综合素质培养的课程。第二轮重点征集和电影艺术相关的课程。

2、鼓励符合主讲教师条件的教师和有任课资格的教职工(教师资格证、中级以上职称)开出选修课。

3、教师必须在承接系部安排的教学任务的前提下,可以申请开出选修课,并经过系主任批准。教工必须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可以申请业余时间开出选修课,并经过所在部门领导批准。

4、教师或教工开出的选修课原则上不得超过二门。选修课由教学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代为管理。

5、每门选修课教学时数原则上为32学时或16学时,按16学时记1学分。选修课申请获批后,按每学期一次或每学年一次稳定开出,没有特殊情况不得停开。

6、开出的选修课应严格执行《学院关于开设选修课的管理规定》,对选修课的评价从学生选课人数、学生听课热情、学生自我评价、课程教学效果等方面进行。按照评价结果,对选修课实施不达标淘汰制。

7、有意开出全院选修课的教职工,请于2016年6月20日前,将《全院选修课申请表》、《XXX选修课教学大纲》和《XXX选修课教学周历》交到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朱瑶代收)。逾期不再受理。

8、学院教师申报的选修课,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并批准,予以公布。

教务处

201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