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为进一步增进学校领导与师生员工的密切联系,更好地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实际问题,学校专门设立了“校长信箱"(以下简称"信箱")。为了使"信箱"更好地发挥作用,请您在使用时注意以下几点:

1、学校欢迎广大师生员工就学校发展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各单位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2、来信内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并应客观真实。

3、建议您尽量详细地描述所反映问题,并填写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及时反馈办理情况。

4、对于已经答复过的事项,"信箱"可不予受理,请勿就答复过的问题重复提交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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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内户口迁移通知
发稿时间:2017-08-30

2017级新同学:

您们好!根据国办发〔2016〕72号文件《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的明确要求,省会及以下城市要全面放开对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的落户限制。省会及以下城市要探索实行农村籍高校学生来去自由的落户政策,高校录取的农村籍学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至高校所在地;毕业后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回原籍地或迁入就(创)业地。

2017年7月6日,山东省公安厅公布了《关于调整驻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省内新生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规定自2017年起驻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山东省内新生,可自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至学校所在地。

申请迁移户口的山东省内新生可在报到时持户口簿中的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到学校A1办公楼户籍管理办公室(1104)登记。学校户籍管理人员要在新生入学年度的11月1日前持新生录取通知书、常住人口登记卡,以及盖有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录取专用章或省、市人社部门技工学校招生专用章的新生花名册,统一到驻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请2017级山东省内新生按通知要求自愿办理户口迁移事宜。

本通知自2017年8月4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8月3日。

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

2017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