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了落实好学院教学检查制度,全面检查学院本学期教学组织情况和教学各环节的执行情况,以及2021届毕业生毕业季工作完成情况,定于第十一周至第十二周(5月10日—5月21日)进行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系(部)认真执行。
一、检查内容
1.教学秩序检查
主要检查教师教学进度执行情况、任课教师上课时间到课情况、上课时长遵守情况、学生到课情况及上课纪律。届时学院教学督导组成员检查听课,学院教学督导组以《教学检查情况通报》的形式将检查结果提交给各系(部)负责教学工作的领导。学院教学督导员的“听课记录统计”和“评教结果”将汇入到《学院教学督导员学期工作总结》中。
2.课堂教学情况
学院教学督导员、系领导、教研室主任等通过随堂听课的方式,检查任课教师的教学进度和教学效果,同时检查教学大纲、教学周历、教材(PPT)、教案、学生平时成绩记录册等是否齐备。对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过程管理和课堂教学效果做出评价并填写《听课评价表》。抽查部分教研室主任听课记录并作出统计。
3、教师间相互听课
为了加强对青年教师的培养,要求青年教师严格执行学院《关于领导干部、教师听课制度》,各系(部)青年教师每学期学习听课不少于4学时,同时做好听课记录。抽查部分青年教师听课记录并作出统计。
4、任课教师要加强对教学的过程管理。任课教师有责任将学生出勤情况定期如实通知学生所在系,课程结业考试前及时对出勤不足三分之二的学生进行统计并告知教务处考务科,学院将按照《学生手册》学籍管理之规定及时作出处理。
5.教学档案管理
按照学院关于毕业生毕业作业和毕业论文(作品论文)的归档要求,各系做好2021届毕业生毕业作业和毕业论文(作品论文)的归档工作;按照学院关于分散考试和集中考试的试卷归档要求,抽查部分系(部)学生试卷的批阅、保存、管理与存档情况;各系(部)及时对《2021级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后的《教学大纲》作出具体调整;对于各类检查结果做好记录和统计。考务科重点抽查上学期试卷归档的部分课程。
6.教研室活动组织开展情况
按照省厅加强高校教研室建设的要求,依据学院《教研室工作条例》做好教学基层基础工作。学院已经启动《2021级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根据课程编号各教研室承担的课程已经确定。各专业教研室要认真执行已经完成审批流程的各年级“培养计划”,如需变动要履行报批手续并交由教务处备案;各教研室要认真检查所承担课程的建设情况,主要包括教学大纲、课程建设规划、试卷库建设、试卷归档等等。
抽查部分系(部)教研室活动开展情况,通过查阅教研室活动记录,检查是否有计划地开展教研室活动、活动内容、活动记录等等。建议有条件的教研室开展示范课的教学活动,通过示范、观摩,规范教学过程,提高青年教师的课堂教学水平。
7.任课教师要坚持“教学必备”
任课教师要认真执行学院要求的“教学必备”,包括:教学大纲、教学周历、教材(PPT)或参考教材、教案、学生平时成绩记录册等等。教材要和学生手中的版本一致,教案要常备常新。
8. 做好2021届毕业生工作
有条件的系、专业教研室适时组织毕业创作、毕业论文中期检查,确保毕业创作和毕业论文质量。指导教师要对毕业论文负起责任,专业教研室及时上报“毕业论文”相关数据,做好接受省厅不低于2%的抽查。教务处牵头、各系具体负责,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做好2021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教务处及各系要认真执行《关于2021届毕业生工作日程安排表》布置的工作内容开展好工作,确保2021届毕业生毕业季工作顺利完成。
9. 教务处组织教科研申报经验交流会,邀请获批《2020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的邵贵媛老师与参会者进行经验交流。(时间另行通知)
10、教务处组织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观摩课,邀请2020年度学院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讲课比赛获得者、学院推荐参加省“超星杯”进入复赛者王锡霞老师做示范教学。(时间另行通知)
11、教务处组织召开学生信息员座谈会,征求其在维护教学秩序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时间另行通知)
二、检查方式和要求
检查采取系(部)自查与学院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1. 各系(部)成立期中教学检查组,根据通知要求并结合本系(部)实际采取随堂听课、召开师生座谈会、检查教研室活动记录和试卷等形式进行自查。
2. 教务处组织相关人员对各系(部)的教学和教学管理情况抽查。
3. 学院适时召开教务处与各系(部)的联席会议,通报学院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总结。(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各单位应以“转设”为新的起点,以期中教学检查为契机,以提高学院教学质量为动力,认真做好教学规范的检查工作、教学档案归档的检查工作等等,促进学院的各类规范化建设上一个新的台阶,促进学院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教务处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