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为进一步增进学校领导与师生员工的密切联系,更好地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实际问题,学校专门设立了“校长信箱"(以下简称"信箱")。为了使"信箱"更好地发挥作用,请您在使用时注意以下几点:

1、学校欢迎广大师生员工就学校发展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各单位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2、来信内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并应客观真实。

3、建议您尽量详细地描述所反映问题,并填写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及时反馈办理情况。

4、对于已经答复过的事项,"信箱"可不予受理,请勿就答复过的问题重复提交信件。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青岛电影学院关于2023年单独招生各专业对应春季高考类别的公告
发稿时间:2022-11-16

我校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2﹞28号)文件精神,参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3年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类别的通知》(鲁教职函﹝2022﹞42号)文件,结合学校专业建设情况,确定了我校2023年单独考试招生各专业对应的春季高考统一考试专业类别,现公告如下:


  青岛电影学院

 202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