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为进一步增进学校领导与师生员工的密切联系,更好地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实际问题,学校专门设立了“校长信箱"(以下简称"信箱")。为了使"信箱"更好地发挥作用,请您在使用时注意以下几点:

1、学校欢迎广大师生员工就学校发展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各单位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2、来信内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并应客观真实。

3、建议您尽量详细地描述所反映问题,并填写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及时反馈办理情况。

4、对于已经答复过的事项,"信箱"可不予受理,请勿就答复过的问题重复提交信件。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关于2015年度学院教研、科研立项的通知
发稿时间:2015-10-12

为推动和规范我院各教学和教学管理部门开展教研、科研活动,鼓励我院教职工多出教科研成果,进一步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经学院学术委员会批准,责成教务处负责,开展2015年度学院教研、科研立项工作。现面向全院教职工征集教研、科研研究课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学院项目分为教研项目及科研项目两类。学院教材建设项目作为科研项目申报。

学院教科研项目每年组织申报一次,每年批准10项左右。每个申请人限报一项,原则上两年内完成。

申请人(即项目的负责人)必须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学院立项属青年项目,项目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外单位在我院的兼职教师不能作为项目申请人,但可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研究。

二、学院教科研项目应为以下成果形式

1.正规出版社正式出版的教科研专著;

2.在政府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的正式学术期刊上发表的研究论文、课题研究(实验)报告、教育调查报告等;

3.虽未公开发表或出版,但确有较高学术水平,对教育改革创新有重要推动作用的研究报告、论文、专著等。

4.院教职工作为主编编写的,符合学院课程建设体系的教材书稿。

三、经费管理

获批学院项目的研究经费来自学院专项科研经费,由项目负责人承担经济责任并向学院财务部门报销,经费预算的审计和日常报销由学院财务部门核准。具体拨款方式和经费使用方式由学院财务部门决定。在项目完成验收之后发生结余经费时,由学院统一回收并专门用于学院科研事业的发展。学院项目的承担者有义务接受教务处科研教材科、评审委员会或审计部门对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咨询、监督、检查。

四、项目申报

学院教科研项目的资料准备和申报工作由各项目负责人自主进行,《立项申请书》等材料要求齐备并由项目负责人所在部门保存一份备查。

项目负责人须于2015年11月15日前将签字盖章后的《立项申请书》一份送至教务处1207办公室赵威同志处,电子版发至ak0623@126.com 联系电话:86936819;15254228662

附件:教科研立项申请书

教务处

2015-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