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为进一步增进学校领导与师生员工的密切联系,更好地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实际问题,学校专门设立了“校长信箱"(以下简称"信箱")。为了使"信箱"更好地发挥作用,请您在使用时注意以下几点:

1、学校欢迎广大师生员工就学校发展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各单位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2、来信内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并应客观真实。

3、建议您尽量详细地描述所反映问题,并填写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及时反馈办理情况。

4、对于已经答复过的事项,"信箱"可不予受理,请勿就答复过的问题重复提交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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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学院教材立项的通知
发稿时间:2016-09-07

为了推动学院教师开展教研、科研活动,鼓励学院教师多出教科研成果,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经学院学术委员会批准,责成教务处负责,开展2016年度学院教材立项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立项要求:

1. 主编是学院专任教师,具有讲师或讲师以上职称;

2. 教材是2016版培养计划中的必修课程;

3. 教材是电影艺术类课程所需教材;

4. 此次教材立项属学院“十三五”规划教材,各系(部)批准的“十三五”规划教材优先考虑。计划每年组织申报一次,每年批准10项左右。每个申请人限报一项,原则上一年内完成;

5. 获批学院2015年度教研、科研立项,并以教材形式结题,尚未完成的项目负责人此次不能申报。各系(部)批准的此次教材立项不能超过二项。

二. 成果形式:

1. 立项获批准后,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教材书稿为结题条件;

2. 在学院指定的出版社正式出版,学院按照资助出版教材的政策给予资助;

3. 教材出版后,可以作为学院教学用书优先采用。

三. 经费管理:

获批学院项目的研究经费来自学院专项科研经费,由项目负责人承担经济责任并向学院财务部门报销,经费预算的审计和日常报销由学院财务部门核准。具体拨款方式和经费使用方式由学院财务部门决定。在项目完成验收之后发生结余经费时,由学院统一收回并专门用于学院科研事业的发展。学院项目的负责人有义务接受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评审委员会或审计部门对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咨询、监督、检查。

四. 项目申报:

学院教科研项目的资料准备和申报工作由各项目负责人自主进行,《教材立项申请书》等材料要求齐备并由项目负责人所在部门保存一份备查。

项目负责人须于2016年10月15日前将签字盖章后的《教材立项申请书》一份送至教务处1207办公室赵威同志处,电子版发至ak0623@126.com 联系电话:86936819;15254228662

教务处

2016-9-30

附件:教材立项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