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为进一步增进学校领导与师生员工的密切联系,更好地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实际问题,学校专门设立了“校长信箱"(以下简称"信箱")。为了使"信箱"更好地发挥作用,请您在使用时注意以下几点:

1、学校欢迎广大师生员工就学校发展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各单位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2、来信内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并应客观真实。

3、建议您尽量详细地描述所反映问题,并填写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及时反馈办理情况。

4、对于已经答复过的事项,"信箱"可不予受理,请勿就答复过的问题重复提交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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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通知
发稿时间:2018-08-30

各系(部):

201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为鼓励学院教师积极申报,现根据《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1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8〕137号)、《山东省教育厅科学技术处关于做好201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鲁教科处函〔2018〕20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一般项目的研究期限为3年,具体类别分为:(1)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2)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3)自筹经费项目,经费由申请者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8万元。

2.申请者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自筹经费项目申请者,须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后附上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填写《申请评审书》中的“其他来源经费”栏。

凡符合上述要求者,均可自主申报,无名额限制。

3.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4.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与文化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港澳台问题研究;(24)国际问题研究;(25)交叉学科/综合研究。申请者根据自身学科范围,自主选择申报(8)艺术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4)法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25)交叉学科/综合研究等类别的研究课题。

5.本次项目申报不设申报指南,申请者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认真凝练、自行拟定研究课题。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申请者应认真阅研《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申报通知及以往立项情况,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6.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请者需访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https://218.241.235.188/),下载《申请评审书》2019年新版本,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并注册/登录申报系统后上传填写完整无误的《申请评审书》的电子文档。

7.申报系统自2018年8月6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2018年9月13日,在线完成《申请评审书》上传后请及时联系科研科进行在线审核确认。

未尽事宜或有疑问,请直接与教务处科研科牛兴侦老师联系,电话:86936819。


  附件1: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1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2:山东省教育厅科学技术处关于做好201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docx


教务处

2018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