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了落实好学院“教学质量提升年”工作方案,全面检查学院本学期教学组织情况和教学各环节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在教学和教学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按照学院教学检查制度的要求,定于第十周至第十一周(5月6日—5月17日)进行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系(部)认真执行。
一、检查内容
1.教学秩序检查
主要检查教师教学进度执行情况、任课教师上课时间到课情况、上课时长遵守情况、学生到课情况及上课纪律。届时学院教学督导组成员检查听课,学院教学督导组以《教学检查情况通报》的形式将检查结果提交给各系(部)负责教学工作的领导。
2.课堂教学情况
学院教学督导员、系领导、教研室主任等通过随堂听课的方式,检查任课教师的教学进度和教学效果,同时检查教学周历、教材、教案、学生平时成绩记录册等是否齐备。对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过程管理和课堂教学效果做出评价并填写《听课评价表》。抽查部分教研室主任听课记录。
3.教师间相互听课
为了加强对青年教师的培养,要求青年教师严格执行学院《关于领导干部、教师听课制度》,各系(部)青年教师每学期学习听课不少于4学时。同时做好听课记录。
4.任课教师要加强对教学的过程管理。任课教师有责任将学生出勤情况定期如实通知学生所在系,课程结业考试前及时对出勤不足三分之二的学生按照学院《学生手册》学籍管理之规定作出处理。
5.教学档案管理
按照学院关于毕业生毕业作业和毕业论文(作品论文)的归档要求,各系做好2019届毕业生毕业作业和毕业论文的归档工作;按照学院关于分散考试和集中考试的试卷归档要求,抽查部分系(部)学生试卷的批阅、保存、管理与存档情况;各系(部)对未完成按专业集结成册的《教学大纲》作出具体安排;并对检查结果做好记录和统计。考务科重点检查本学期期初试卷归档不合格的课程。
6.教研室活动组织开展情况
历经数次修改的《2017级人才培养方案》已集结成册,根据课程编号各教研室承担的课程已经确定。各专业教研室要认真执行《2017级人才培养方案》,如需变动要履行报批手续并交由教务处备案;各教研室要认真检查所承担课程的建设情况,主要包括教学大纲、课程建设规划、试卷库建设、试卷归档等等。
检查部分系(部)教研室活动开展情况,通过查阅教研室活动记录,检查是否有计划地开展教研室活动、活动内容、活动记录等等。建议有条件的教研室开展示范课的教学活动,通过示范、观摩,规范教学过程,提高青年教师的课堂教学水平。
7. 做好2019届毕业生工作
有条件的系适时组织毕业创作、毕业论文中期检查,确保毕业创作和毕业论文质量;教务处牵头、各系具体负责,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做好2019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教务处及各系要认真执行《关于2019届毕业生工作日程安排表》布置的工作内容开展好工作,确保2019届毕业生毕业季工作顺利完成。
8. 召开学生和教师座谈会
教务处会同学生处、团委召开学生座谈会,重点征求拟考研的学生对学校在人才培养方面、教学组织、管理和服务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教务处会同人事处、工会召开教师座谈会,重点征求在青年教师培养方面、教科研工作开展方面、核心课程建设方面和教师业余文化生活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时间、参会人员另行通知)
9.教务处组织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观摩课,邀请2018年度学院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讲课比赛一等奖获得者齐梦瑶(文学系)做示范教学。(时间另行通知)
10.教务处组织召开学生信息员座谈会,征求其在维护教学秩序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时间另行通知)
二、检查方式和要求
检查采取系(部)自查与学院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1. 各系(部)成立期中教学检查组,根据通知要求并结合本系(部)实际采取随堂听课、召开师生座谈会、检查教研室活动记录和试卷等形式进行自查。
2. 教务处组织相关人员对各系(部)的教学和教学管理情况抽查。
3. 学院择期召开期中教学检查汇报会,请各系(部)做好相关准备,在会上交流期中教学检查的结果和经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各单位应以期中教学检查为契机,以学院“教学质量提升年”为动力,认真做好教学规范的检查工作、教学档案归档检查工作等等,促进学院的各类规范化建设上一个新的台阶,促进学院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教务处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