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为进一步增进学校领导与师生员工的密切联系,更好地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实际问题,学校专门设立了“校长信箱"(以下简称"信箱")。为了使"信箱"更好地发挥作用,请您在使用时注意以下几点:

1、学校欢迎广大师生员工就学校发展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各单位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2、来信内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并应客观真实。

3、建议您尽量详细地描述所反映问题,并填写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及时反馈办理情况。

4、对于已经答复过的事项,"信箱"可不予受理,请勿就答复过的问题重复提交信件。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关于我校2021年招生章程变更的公告
发稿时间:2021-06-22

近期,教育部批准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转设为青岛电影学院,国标代码14327,办学性质为本科层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2021年6月4日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管理系统将我校校名更改为“青岛电影学院”,要求我校2021年招生以青岛电影学院校名招生,获得“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校考合格证”的考生,可以报考青岛电影学院,录取政策不变。

根据教育部要求,《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变更为《青岛电影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依据变更后招生章程,对于2021级学生,修业期满,成绩合格的毕业生颁发青岛电影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并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青岛电影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特此公告。


青岛电影学院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