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为进一步增进学校领导与师生员工的密切联系,更好地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实际问题,学校专门设立了“校长信箱"(以下简称"信箱")。为了使"信箱"更好地发挥作用,请您在使用时注意以下几点:

1、学校欢迎广大师生员工就学校发展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各单位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2、来信内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并应客观真实。

3、建议您尽量详细地描述所反映问题,并填写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及时反馈办理情况。

4、对于已经答复过的事项,"信箱"可不予受理,请勿就答复过的问题重复提交信件。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关于开展山东省教育厅2016年教改项目立项申报暨学院2016年教研项目立项申报的..
发稿时间:2016-11-15

为落实好《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的通知》(鲁教高函【2016】15号),为做好学院2016年教研立项申报工作,进一步提升学院教学改革研究水平。现面向全院教师和行政管理人员征集省厅2016年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暨学院2016年教研立项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条件
1、项目选题符合《2016年山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鲁教高函【2016】15号)的要求。申报项目应首先进行校级立项,由学校择优推荐。鼓励校校、校企、校院(所)联合申报。
2、项目主持人须为本校在职专任教师(不含兼职教师),年龄55岁以下,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其中40岁以下的项目主持人需具有博士学位),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每位项目主持人只能主持1项在研省级教改项目。
3、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近3年(2013年至2015年)面向本校本专科学生实际课堂教学平均每年不少于96学时(学校行政管理人员除外)。
二、立项范围
立项范围包括: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学科专业与课程体系建设、教学内容更新与教学方法改革、大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创业实践能力培养、教学团队与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教学管理制度与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等。2016年,我省教学改革研究立项工作以修订优化人才培养方案为主题,鼓励各高校积极围绕优化人才培养方案申报相关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三、申报要求
1、省厅2016年教改项目申报和学院2016年教研项目申报同时进行。
2、学院申报工作要按照个人申请--资格审查--遴选推荐--校内公示--组织上报的程序进行。
3、学院从立项申请中遴选10项作为学院2016年获批教研项目。对其中符合上报省厅的推荐项目按照获批排序确定8项,作为学院向省厅推荐的2016年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学院2016年获批教研项目的项目主持人的学位要求可以适当放宽
4、学院2016年获批教研项目的资助标准参照2015年获批教研项目的资助标准执行。为鼓励高水平申报,凡获批山东省教育厅2016年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学院按照省厅资助的标准1:1进行配套资助(获配套资助的项目不再享受院级立项资助)。
5、教改项目主要面向一线教师。学校机关管理人员和系(部)管理人员主持或参与申报(限前3位)的项目,分别不得超过学校申报项目总数的20%,校级领导不参与教改项目申报。

请申报项目主持人认真阅读《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和2012年度省级教改项目结项材料报送的工作的通知》后,填写《2016年山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立项申请书可从教务处网页“表格下载区”板块下载。(http://www.bfamcmc.edu.cn/GljgInfo.aspx?flag=1&id=95&tid=95&pid=13)
申报项目主持人须于2016年12月10日前将签字盖章后的《2016年山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一份送至教务处1207办公室赵威同志处,电子版发至ak0623@126.com 联系电话:86936819;15254228662

附件:
鲁教高函〔2016〕15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和2012年度省级教改项目结项材料报送的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2016-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