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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召开2016年度在校大学生医疗保险工作专题会议
发稿时间:2015-10-29
10月26日下午,学院在三楼会议室召开了关于做好2016年度在校大学生参加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工作的专题会议。学院学生处有关人员、各系辅导员参加了会议。
学生处林艺霞处长主持会议。学生处邱云蕾老师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 关于做好2 0 1 6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有关工作的通知》( 鲁人社字〔2015〕365号)及《 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 青岛市政府令第2 3 5号)文件精神 ,详细传达了上级对此项工作的具体部署和调整缴费标准的原因以及新要求。


一、调整2016年度居民社会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
从2016年起,将居民社会医疗保险中成年居民(二档)大学生的个人缴费标准均提高20元,即大学生每人100元。
二、组织做好参保缴费工作
明确缴费原则及上缴时间、填表规定等。
林艺霞处长就我院2016社保征缴工作提出几点要求:各系一要及早安排部署2 0 1 6年度的缴费工作;二要创新工作机制,加大对学生个人缴费的推动力度,落实个人缴费责任,确保个人缴费及时足额到位;三要对各系学生普及社保知识,宣传国家针对大学生的优惠政策等工作,努力做到应保尽保。

(学生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