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为进一步增进学校领导与师生员工的密切联系,更好地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实际问题,学校专门设立了“校长信箱"(以下简称"信箱")。为了使"信箱"更好地发挥作用,请您在使用时注意以下几点:

1、学校欢迎广大师生员工就学校发展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各单位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2、来信内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并应客观真实。

3、建议您尽量详细地描述所反映问题,并填写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及时反馈办理情况。

4、对于已经答复过的事项,"信箱"可不予受理,请勿就答复过的问题重复提交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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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通过国家教育部正式设立评审
发稿时间:2010-09-15

    2010年9月15日,国家教育部评审专家组在国家教育局管理信息中心主任咸立亭的带领下,一行五人来到开发区对我院正式设立进行评审。山东省教育厅副厅长陈光华、工区委副书记、管委副主任、副区长、西海岸出口加工区管委主任马卫刚、青岛市教育局、开发区有关领导出席评审会。我院顺利通过国家教育部专家组评审。

(评审会现场图一)

(评审会现场图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