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经2025年第5次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现将《青岛电影学院招生工作优秀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奖励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电影学院
2025年4月22日
青岛电影学院
招生工作优秀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奖励方案(试行)
招生工作是全校工程、生命线工程、一把手工程。在海发集团和学校领导的正确领导、全校各学院各部门共同努力下,学校招生工作取得了较大突破,在招生人数等方面创造了历史新高。为激发全体教职工干事创业、创先争优的工作热情,鼓励教职工参与招生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青岛电影学院招生工作评选奖励方案。
一、评选范围
参与学校招生工作的各教学单位和各职能部门。
二、奖项设置
在全校范围内评选出校级“招生优秀集体”、“招生先进个人”。“招生优秀集体”分三类,分别是“招生卓越贡献奖”1 个、“招生突出贡献集体”4个和“招生拼搏奉献集体”8个;“招生先进个人”分两类,分别是“招生突出贡献个人”12个和“招生优秀工作者”34个。
三、奖项设置及奖励金额
奖励金额总计120000元,分为职能部门奖励70000元和各教学单位奖励50000元两类。
(一)职能部门奖励70000元
1.招生优秀集体
(1)招生卓越贡献奖:1个,奖励金额20000元,证书及奖牌各1个。
(2)招生突出贡献集体奖:2个,每个5000元,奖励总额10000元,证书及奖牌2个。
(3)招生拼搏奉献集体奖:5个,每个4000元,奖励总额20000元,证书及奖牌5个。
2.招生先进个人
招生突出贡献个人奖:5个,每个1500元,奖励总额7500元,证书5个。
招生优秀工作者奖:25个,每个500元,奖励总额12500元,证书25个。
(二)各教学单位奖励50000元
1.招生优秀集体
(1)招生突出贡献集体奖:2个,奖励金额10000元,奖励总额20000元,证书及奖牌各2个。
(2)招生拼搏奉献集体奖:3个,每个5000元,奖励总额15000元,证书及奖牌各3个。
2.招生先进个人
(1)招生突出贡献个人奖:7个,每个1500元,奖励总额10500元,证书7个。
(2)招生优秀工作者奖:9个,每个500元,奖励总额4500元,证书9个。
3.惩罚机制
未完成年度招生录取率和报到率目标的学院,将扣除该学院当年招生奖励总额的10%-20%,具体扣除比例由评审组根据未完成情况确定。
连续两年未完成招生目标的学院,除扣除奖励外,还将对该学院领导班子进行诫勉谈话,并取消该学院下一年度招生优秀集体评选资格。
四、评选条件
(一)校级招生优秀集体评选条件
1.领导重视,组织健全。单位领导高度重视,积极推进并带头参与招生工作,选派有责任心、有经验的教职工参与招生考试、招生宣传、落实报到率和新生报到工作;学院内成立招生工作小组,明确小组成员的责任分工。
2.措施得力,工作创新。集体具有高度凝聚力和执行力,形成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团结协作、争先创优的团队作风,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主动拓展招生渠道,创新性地完成各项招生工作。
3.完成任务,成效显著。圆满完成当年度各项招生工作任务;学院录取率或录取人数、报到率或报到人数较上一年取得了重大进步,各专业的录取率和报到率均在全校平均值以上,生源质量有较大幅度提升。
(二)校级招生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爱校爱岗,勇于奉献,能认真领会和落实中央、省和学校出台的招生宣传政策,创新工作方法,完成工作任务。
2.工作积极主动。积极参加招生考试、招生宣传、落实报到率和新生报到工作,工作能力突出,主动承担重任,积极参加大型招生宣传咨询工作,善于团队协作,吃苦耐劳,认真负责,创造性地完成承担的招生工作任务。
3.工作成效显著。在招生宣讲、展示、联络、统计、反馈等工作中,能够耐心解答学生和家长的问题,获得广泛好评,在学校招生工作中起到了带头和表率作用。
五、评选和奖励
(一)成立评审组
评审组由分管校领导和招生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党委工作部、纪监审计办公室相关人员组成,评审组人员一般为单数。
(二)评奖程序
1.申报
招生优秀集体由各单位、各部门根据申报条件自行申报,填写申报表和事迹材料。招生先进个人申报表和事迹材料于11月中旬前报招生办公室。
2.评定
招生办公室将申报材料汇总后报评审组评议评选,将评选结果报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
(三)奖励方式
召开招生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对当年招生工作进行全面回顾,总结出好的经验和做法,查找出问题和不足,对涌现出来的优秀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奖励的形式包括通报表彰、颁发证书、奖牌和奖金,最终经校长办公会审议确定。
附件:1.校级招生优秀集体申报表
2.校级招生优秀集体评分表
3.校级招生先进个人申报表
4.校级招生先进个人评分表
附件1
校级招生优秀集体申报表 |
申报单位(公章): |
| 申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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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或成果材料(不超过50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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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
| 部门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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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校级招生优秀集体评分表 |
序号 | 项目 | 考评内容 | 评分标准 | 小计 |
1 | 日常工作 | 按通知参加招生工作会议、培训等 | 按会议、培训时长计分,0.5分/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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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按通知要求更新、校对招生简章、招生折页等宣传材料的图文内容 | 按专业计分,5分/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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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按通知要求电话联系考生,如确认报到、通知参加校考类考试、反馈沟通情况等 | 按反馈通知联系的学生个数计分,0.05分/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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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考试组织 | 及时归还考试设备、考试证件 | 如未归还考试设备按0.5分/次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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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如未归还考试证件按0.1分/证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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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如及时归还考试设备、考试证件,按组织考试的专业数进行积分,5分/本科专业考试;3分/专升本专业考试;1分/专科专业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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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及时并正确提交学生考试成绩 | 未按时提交者,超期按0.1分/天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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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如成绩有误,按5分/人次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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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录取 | 参与完成各层次录取工作 | 按层次计分,参与完成本科录取工作计50分;参与完成专升本录取工作计40分;参与完成专科录取工作计30分;参加注册入学录取工作计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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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宣传推广 | 协助接待外来考生、家长、机构参观讲解活动 | 按活动天数计分,2分/半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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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组织招生宣讲、宣传活动 | 按次数计分,20分/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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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招生层次 | 招生层次本科,4个及以上专业数,得分30; 3个专业,得分25;2个专业,得分20;1个专业,得分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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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招生层次专升本,3个及以上专业数,得分15; 2个专业,得分10;1个专业,得分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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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招生层次专科,2个及以上专业数,得分10; 1个专业,得分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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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新生报到率 | 本科新生报到率,按当年招生专业进行加和小计;以2024年为例:本科共25个专业招生,则第一名25分,第二名24分,以此类推,最后一名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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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专升本新生报到率,按当年招生专业进行加和小计;以2024年为例:专升本共10个专业招生,则第一名10分,第二名9分,以此类推,最后一名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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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专科新生报到率,按当年招生专业进行加和小计;以2024年为例:专科共3个专业招生,则第一名3分,第二名2分,以此类推,最后一名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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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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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不设总分值、不设最低值,最终评选名次按得分从高到低排序。
附件3
校级招生先进个人申报表 |
申报单位(公章): |
| 申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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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 考评内容 | 评分标准 | 工作情况(4-6项具体到时间、事件) |
1 | 日常工作 | 负责本专业日常招生协调组织工作 | 按专业积分,15分/本科专业、10分/专升本专业、5分/专科专业 | 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填写,示例“15*1+10*1=25” |
按通知参加招生工作会议、培训等 | 按会议、培训时长计分,0.5分/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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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通知要求更新、校对招生简章、招生折页等宣传材料的图文内容 | 按专业计分,5分/专业;未按时完成或出现错误者,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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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考试组织 | 负责招生考试相关协调工作 | 按专业计分,15分/本科专业、10分/专升本专业、5分/专科专业 | 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填写,示例“15*1+5*1=20” |
3 | 参与校考类考试出题等工作 | 参与考试出题汇总工作,10分/本科专业、8分/专升本专业、3分/专科专业 | 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填写,示例“10*1+8*1+3*1=21” |
4 | 宣传推广 | 参加招生办公室组织的招生咨询会、进高中、走访机构等活动 | 按活动天数计算, 15分/天 | 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填写,示例“6月25日-27日期间参加招生咨询会、9月15日-16日走访机构、共5天,计75分。” |
5 | 协助招生办公室接待外来考生、家长、机构参观讲解活动 | 按活动天数计分, 5分/半天 |
6 | 协助招生办公室参与招生媒体推广工作 | 按活动次数计分, 4分/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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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介、主要事迹或成果材料(不超过30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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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人: |
| 部门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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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校级招生先进个人评分表 |
序号 | 项目 | 考评内容 | 评分标准 | 小计 |
1 | 日常工作 | 负责本专业日常招生协调组织工作 | 按专业积分,15分/本科专业、10分/专升本专业、5分/专科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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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按通知参加招生工作会议、培训等 | 按会议、培训时长计分,0.5分/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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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按通知要求更新、校对招生简章、招生折页等宣传材料的图文内容 | 按专业计分,5分/专业;未按时完成或出现错误者,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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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考试组织 | 负责招生考试相关 协调工作 | 按专业计分,15分/本科专业、10分/专升本专业、5分/专科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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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参与校考类考试出题等工作 | 参与考试出题汇总,10分/本科专业、5分/专升本专业、3分/专科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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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校考类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的,按10分/次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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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宣传推广 | 参加招生办公室组织的招生咨询会、进高中、走访机构等活动 | 按活动天数计算,15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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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协助招生办公室接待外来考生、家长、机构参观讲解活动 | 按活动天数计分,5分/半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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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协助招生办公室参与招生媒体推广工作 | 按活动次数计分,4分/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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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突破创新 | 提供创新举措并获得采纳的;或者有突破性工作的;协助解决重难点问题的。 | 按20分/次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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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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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不设总分值、不设最低值,最终评选名次按得分从高到低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