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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青岛电影学院教职工招聘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发稿时间:2023-06-20

各系、各处(室):

经青岛电影学院校长办公2023年第12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青岛电影学院教职工招聘管理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电影学院

2023年6月20日

 

 

青岛电影学院教职工招聘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规范人力资源管理,建立科学、公开、公正的人员招聘制度,大力吸引高素质人才,实现学校建设发展目标,根据学校人才规划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招聘原则

(一)编制内坚持按需申报,按岗聘用;

(二)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坚持德才兼备;

(四)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

第三条 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教职工招聘组织和管理。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任组长,执行校长和分管组织人事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其他校领导和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处,组织人事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学校教职工招聘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二章 招聘计划和公告

用人单位根据岗位编制和实际需求,在每学年结束前申报下一学年人员需求计划。

组织人事处根据学校制订的岗位编制数及岗位能力素质要求,负责审核各单位人员招聘申请,统一制定学年度人员招聘计划,由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报学校校长办公会董事会研究。

 超编单位原则上不得进行人员招聘;对紧缺专业或学校急需的高层次人才,采取“一事一议”原则,经学校校长办公会批准后可在一段时间内不占本单位编制。

人员招聘计划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审核同意报董事会批准后,由组织人事处负责通过学校官方宣传平台和合作招聘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第三章 资格条件

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知识和能力、技能条件;

(四)能履行所聘岗位的工作职责

应聘教师岗位的具体条件

(一)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较高的政治觉悟;

(二)具有良好的师德、学术道德和敬业精神,具备与岗位职责相适应的授课能力、学术水平、创新能力、实践能力;

(三)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认同学校文化,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享受学科带头岗位待遇的条件(满足下列第1-4条之一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

2.具有影视传媒类高校专业院系15年以上工作经历;

3.具有影视行业艺术创作等1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且与我专业设置对口;

4.具有新兴影视技术(新领域、新行业)10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且与我校专业设置对口。

(五)享受教授级别待遇的条件:(满足下列第1-5条之一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

2.获得硕士学位,并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5年以上且达到学校教学型、教学科研型或科研型教授职称同等的学术和科研水平;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在高校从事与我专业设置对口教学或管理12年以上工作经历且达到学校教学型、教学科研型或科研型教授职称同等的学术和科研水平;

4.从事影视行业艺术创作等1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与我专业设置对口且达到学校实践创作型教授职称同等的业绩水平

5.从事影视行业艺术创作10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在新兴影视技术(新领域、新行业)有较权威工作研究经历且达到学校实践创作型教授职称同等的业绩水平

)享受副教授待遇级别的条件:(满足下列第1-5条之一

1.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

2.获得硕士学位,并取得讲师任职资格5年以上且达到学校教学型、教学科研型或科研型副教授职称同等的学术和科研水平;

3.获得博士学位,毕业后有1年以上本专业领域教研、科研项目经历且达到学校教学型、教学科研型或科研型副教授职称同等的学术和科研水平;

4.从事影视行业艺术创作等10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与我专业设置对口且达到学校实践创作型副教授职称同等的业绩水平

5.从事影视行业艺术创作等8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在新兴影视技术(新领域、新行业)有较深入的工作研究经历且达到学校实践创作型副教授职称同等的业绩水平

)享受讲师级别待遇的条件:(满足下列第1-5条之一

1.在高校从事过相关专业教学工作,且获得硕士学位和讲师任职资格;

2.获得硕士学位,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且达到学校教学型、教学科研型或科研型讲师职称同等的学术和科研水平;

3.获得相关专业领域博士学位;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从事影视行业艺术创作等7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与我专业设置对口且达到学校实践创作型讲师职称同等的业绩水平

5.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从事影视行业艺术创作等5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在新兴影视技术(新领域、新行业)有一定工作研究经历且达到学校实践创作型讲师职称同等的业绩水平

)享受助教级别待遇的条件要求:

获得硕士学位,且为知名高校对口专业毕业

外聘教师的人数也属于编制管理范畴,引进的条件要求原则上与专任教师的资格条件一致,并根据应聘人员的具体情况确定相对应的级别

(十)符合对应级别岗位条件要求新聘的教师起薪标准详见附件1。已取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可直接聘为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未取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须按学校职称评聘有关规定进行评审和聘用。享受相应级别待遇的,按照对应级别要求进行管理和考核。

 应聘行政管理、教辅岗位的具体条件:

(一)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曾在同类院校任职且考核优秀者优先;

(二)中层正职管理岗位原则上须有1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中层副职管理岗位原则上须有8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科级正职管理岗位原则上须有5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科级副职管理岗位原则上须有3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三)具有应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管理、协调能力;

(四)具有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及计算机技术、外语应用能力;

(五)符合岗位说明书约定的其他条件;

(六)中层管理干部岗位招聘还须参照学校干部管理及高层次人才引进相关规定;

    (七符合对应级别岗位条件要求新聘人员起薪标准详见附件1

第十 应聘辅导员岗位的具体条件:

(一)获得硕士学位,所学专业为思政相关专业、心理学、教育学、管理学相关专业或与我校开设相关专业相近;

(二)中共正式党员或预备党员;

(三)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

(四)具有辅导员岗位工作经历或读书期间有学生干部或学生工作助理经历者优先。

第十二条 应聘各类岗位条件中所指的“工作经历”,不包括读书期间的实习实践经历和与应聘岗位、学科专业不相关的工作经历,一般应指从事过与应聘岗位和应聘岗位学科专业有关的工作经历,即原则上工作经历的年限需与个人缴纳社会保险的年限相同。

第四章 招聘程序

第十三条 确定招聘岗位需求

组织人事处根据学校编制情况和各用人单位实际需求于每年年底拟定下一年度招聘岗位需求计划,年度招聘岗位需求计划由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报学校校长办公会、董事会审议通过执行。

用人单位因工作人员中途离职等原因导致岗位空缺且不在年度计划内的,须报组织人事处审核,报学校校长办公会批准后组织实施招聘。

第十四条 发布公告

学校年度岗位需求计划经学校批准后,由组织人事处统一制作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招聘公告包括学校简介、招聘形式、招聘岗位、应聘条件、招聘程序(含信息发布、报名办法、资格审查、考核方式、体检、公示、聘用等)、薪酬待遇及其他注意事项等内容。

第十五条 简历筛选

(一)组织人事处是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材料(含纸质及电子版)的唯一接收部门,用人单位不得私自接收、截留应聘材料。

(二)应聘人员应通过学校人才招聘管理系统或邮箱系统进行报名。

(三)组织人事处负责按招聘岗位对接收的每份应聘材料进行审核和归类,形成人才库。未纳入学校人才库的人员,不得列为招聘考核对象。

(四)组织人事处负责将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和相关资料定期反馈到各用人单位。

第十六条 组织招聘

(一)组织招聘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和组织实施。

(二)一般人员招聘由初试、笔试和复试三个程序组成,其中初试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笔试和复试由组织人事处统一组织,笔试、复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20%和50%。具体招聘流程见附件2,各阶段面试评价表见附件3。

(三)高层次人才(达到应聘副教授及以上待遇条件的专任教师和学校中层副职以上岗位的人才)招聘由初试和复试组成。初试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重点考察人才的岗位匹配度(专任教师可组织试讲),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复试由组织人事处组织,相关校领导参加,重点考察人才的综合素质和岗位胜任度,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第十七条 资格复核

组织人事处负责招聘通过人员的资格复核,资格复核包括心理健康测试和入职背景调查。

第十八条 录用

(一)审批。组织人事处负责统一汇总招聘成绩和资格复核情况,按招聘排名择优提出拟录用人员建议名单。在征求应聘者本人意见、汇总考核材料后将拟录用名单报学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董事会审批。

(二)入职体检。拟录用人员按学校入职体检相关要求完成体检。

(三)通过体检的拟录用人员发放录用通知并办理入职相关手续

 审批权限

第十 学校正职、学校副职学校校长助理岗位的录取及聘用由学校董事会直接聘任。

二十 学校中层正职及相同级别岗位的录取及聘用由学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后,报学校董事会审批。学校董事会审批通过后予以聘任。

二十一 学校中层副职及相同级别岗位的录取及聘用由学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审批通过予以聘任。

第二十二条 学校中层副职以下岗位的录取及聘用由学校校长办公会审批通过予以聘任。

  

二十三 本规定由学校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二十四 本规定自2023年6月20日起实施,原《青岛电影学院教职工引进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附件:1.青岛电影学院教职工招聘流程

2.青岛电影学院专任教师面试测评表

3.青岛电影学院非教师岗位面试评价表


附件1

 

青岛电影学院教职工招聘流程

程序

面试、笔试要求

权重占比

应聘对象

招聘面试小组成员

面试、笔试考察内容

初试

1.原则上收到2-3名符合岗位基本资格的应聘者,方可启动该岗位初试。

2.岗位数与通过初试的人员比例原则上应为1:2以上,特殊岗位、特殊情况可按1:1。

3.初试成绩计入最终面试成绩。

30%

专任教师

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院系负责人、党组织书记、学科带头人、教研室负责人、骨干教师、教学秘书等,组织人事处参与。

以试讲为主,可线上或线下相结合,重点考察应聘者的专业水平和岗位匹配度。

应届毕业生和3年以下工作经验

辅导员

院系负责人、党组织书记、骨干班主任等,组织人事处参与。

以面谈为主,可线上或线下相结合,重点考察应聘者的专业水平和岗位匹配度。

行政教辅人员

需求部门负责人和部门骨干,组织人事处参与。

笔试

1.通过初试人员须参加笔试。

2.笔试成绩计入最终面试成绩。

20%

专任教师

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组织人事处统一组织(委托第三方机构提供题库)

以综合能力和专业能力测试内容为主。重点考察应聘者对高等教育、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逻辑推理能力、人文艺术素养及所学专业等基础知识。

应届毕业生和3年以下工作经验

辅导员

以高校辅导员工作内容为主。重点考察对党团知识、学生思想建设、危机干预、学生团队建设等高校辅导员业务工作方面的基础知识。

行政教辅人员

以行政能力测试为主。重点考察逻辑推理能力、人文艺术素养、公文写作水平等行政管理综合基础知识。

复试

1.通过初试的人员进入复试。

2.复试成绩计入最终面试成绩。

50%

专任教师

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校领导(校长、执行校长、需求院系分管/联系校领导、分管教学校领导、分管人事校领导)、需求院系负责人、校外专家、教务处负责人、组织人事处负责人。

线下说课和现场问答。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基础、教学技能、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实践能力、沟通能力、协调能力等方面。

应届毕业生和3年以下工作经验

校领导(校长、执行校长、需求院系分管/联系校领导、分管教学校领导、分管人事校领导)、需求院系负责人、校外专家、教务处负责人、组织人事处负责人。

辅导员

校领导(执行校长、需求院系/部门分管/联系校领导、分管人事校领导、其他相关校领导)、需求院系/部门负责人、组织人事处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

线下面试。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岗位匹配度、沟通协调能力等方面。

行政教辅人员

 

 

 

 

 

 

附件2        

 

青岛电影学院专任教师面试测评表

应聘者:            应聘岗位:               试讲题目:

考核

项目

           

标准分

得分

基本条件

15分)

学历、专业

5


普通话水平

5


个人荣誉,发表著作、论文,个人作品等

5


仪容仪表

10分)

相貌端正,衣着整齐得体

5


沉着、稳重、大方,姿势符合礼节

5


表达能力和教态

20分)

口齿清楚,语言流畅,音量适中

5


有一定的启发性和生动性

5


动作标准、有感染力

5


自然大方,注视学生,表情、手势较自然

5


讲授情况

40分)

速度适中,所讲内容在预期时间内完成

5


对讲授内容熟悉,60%以上可脱稿讲解

5


能突出难点及重点

5


通过举例、类比、图解等方法讲解,有创新

5


必授内容较全面、完整,基本无疏漏

5


内容由浅入深,由表及里,简繁处理得当

5


多媒体课件制作水平

5


纲目清楚、先后有序,从属关系分明

5


答辩情况

15分)

对本学科相关知识的回答

5


应答较为敏捷,阐述较清晰

5


掌握本职工作岗位上的业务知识和专业知识

5


总分

80分为及格

100


面试

意见

1.应聘岗位:符合□;不符合□; 建议其他岗位□:              

2.专任教师类别方向:教学型科研型□;教学科研型□;实践创作型

3.意见:                                                     

                       签名:          日期:


附件3

 

青岛电影学院非教师岗位面试评价

应聘人员姓名:                                   应聘部门:                                      应聘职位:                 

评价项目

评委打分

评价标准

16-20分

10-15分

1-9分

学历及职称(20分)


□学历和职称完全符合岗位资质要求

□基本符合岗位学历资质要求

□较岗位资质要求还有提升空间

工作经验(20分)


□工作经验丰富,完全符合岗位资质要求

□工作经验较丰富,基本能符合岗位学历资质要求

□较岗位资质要求还有提升空间

表达能力及仪容仪表(20分)


口齿清楚,语言流畅

沉着、稳重、大方、衣着整齐得体

有一定启发性和感染力

工作规划

40分)

岗位发展规划


□对未来要开展的工作有明确的思路及规划,并有可执行的实施步骤

□对未来要开展的工作有基本的思路及规划,实施步骤基本可行

□对未来要开展的工作没有明确的思路,不能设计出可实施的工作步骤

岗位工作思路


□能准确的描述拟应聘岗位业务知识遇到岗位相关问题能够制定出详细的、可行的解决措施。有明确的目标达成的方式方法。

□基本能准确描述拟应聘岗位业务知识回答遇到岗位相关问题能够制定出问题的解决的思路,但没有具体方式方法。

遇到岗位相关问题不能准确找出岗位目前存在的问题,以及能够解决的方式方法。

合计总分

100分)



 

评价意见

 

   应聘通过             应聘不通过

评价人签字确认:               

说明:评价意见需明确选择应聘通过”或“应聘不通过”,二者仅能选择其一,并签字确认。


青岛电影学院学校办公室                  20236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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