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所有课程(集中实践课程除外)均在第17周结课,期末集中考试时间为第18周周一2025年6月30日。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1.集中考试
公共基础课程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考试,本学期集中考试覆盖金沙滩和影都两个校区,共计安排考试科目10门次、141场次,参加监考的教师292人次,参加考试的学生5039人次,参加重修考试的学生31人次。
具体安排见附件《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各二级学院须通知考生考试时间、考试地点等信息,要求考生按时参加考试。
学生可以登录教务系统,点击“我的考试安排”中的“未完成考试”,查看集中考试时间、地点和座位号。
2.随堂考试
除集中考试外的课程均在第17周周末之前最后一次授课时段进行随堂考试。由开课学院组织考试并由任课教师通知学生考试时间地点。
二、考试巡查与培训
1.学校高度重视期末考试,严抓考风考纪建设。考试期间,校领导、教务处和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领导进行巡视检查。
2.各二级学院做好教师监考培训。考前要召开全体教师考前准备工作、监考教师行为规范培训工作会议,重点组织教师学习《青岛电影学院课程学业考核管理办法(试行)》《青岛电影学院监考守则》,避免教师出现教学事故。考试期间,二级学院领导需到本学院考场巡视。
辅导员、班主任应召开诚信考试主题班会,组织学生认真学习《青岛电影学院学生考试守则》《青岛电影学院学生考试违纪、作弊认定与处理办法》,杜绝考试违规现象的发生,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和考试秩序。
三、监考要求
1.监考工作是教师正常教学工作环节,无特殊情况均需服从学校安排,且以高度的责任感做好监考工作,严格维护考场纪律,营造良好的考风,确保考试公平顺利进行。
2.监考教师须提前30分钟到教务处6101领取试卷。开考前监考教师负责清场和贴座位号,保证考场内桌面、桌洞和地面整洁无杂物。
3.组织学生入场时,监考教师要逐个检查学生的学生证和身份证,查看考生与学生证照片是否相符,证件不全或照片不符者不允许参加考试;检查考生有无携带违反考场纪律的物品,要求考生将与考试无关的物品统一放置在考场前侧,方可入场;引导考生对号入座,要求学生诚信考试,杜绝考试违纪、作弊现象,发现任何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准时发放试题,不得提前发放。考试开始15分钟后,禁止考生入场。开考45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出场。考试结束前15分钟,监考教师可提醒学生注意,考试终止时间一到,即令学生停止答卷,交卷后方可允许学生退场。
5.监考教师必须确保试卷数量正确无误,按学号由小到大顺序排列试卷,将缺考学生名单填入考场记录表,并在考场记录表及有关作弊材料上签字后存入试卷袋内,考试结束半小时内监考教师一同把试卷袋交回教务处6101,并履行试卷交接手续。
6.监考教师应遵守监考纪律,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不准擅自更换监考人员,不准串岗或擅离职守,不准在考场内做任何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如吸烟、阅读书报、谈笑、玩手机等),始终保持一前一后严格监考。监考教师若出现违纪违规现象,将按《青岛电影学院教学事故的认定与处理办法(试行)》进行处理。
四、考生要求
1.考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相关工作地点的秩序。有任何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学校将严格按照《青岛电影学院学生考试违纪、作弊认定与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2.考生必须携带学生证、身份证参加考试,证件丢失或者其他情况请二级学院开具证明加盖二级学院公章,证件不全者不允许参加考试。
3.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服从监考人员安排,在指定座位就座,并把身份证件放在桌子右上角,以备监考人员按规定对其进行身份验证核查。
4.学生只准携带必需的考试用品,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资料、电子设备(如手机、智能手表等)等物品进入考场。考试方式为开卷的科目,考生只准带所允许的参考资料进入考场。
5.开考15分钟后,迟到学生不准进入考场,并作缺考处理。开考后45分钟才可交卷出场。
6.学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喧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递纸条或者交换试卷、答题卡、答题纸;开卷考试不准相互借阅资料;未经监考人员允许,不准互借文具;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草稿纸故意损毁或带出考场。
7.学生必须服从监考人员的指导,凡不听从指挥,经监考人员批评教育仍无改过者,监考人员有权终止其考试,该门课程以缺考处理;学生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监考人员暗示答题范围或内容,以及提出与之有关的其他问题和要求;但不涉及试题内容,如试卷印刷错误或字迹模糊等,可举手询问。
8.学生应当在答题纸或者答题卡规定的区域答题。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写在草稿纸或者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答题过程中只能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
9.考生不准中途暂时离开考场,如有特殊情况,须经监考人员同意并陪同,方能暂时离开。因突发疾病不能坚持考试者,应立即就医,凭当日病情证明到教务处补办缓考手续,否则考试成绩按已答卷评定。
10.考试期间,考生应将写好答卷文字的一面朝下放置;考试结束,考生必须立刻停笔,将答题卷反放在课桌上,由监考人员收回。
11.考生交卷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内或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12.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正常考试的学生,必须于考试前提交《缓考申请表》并附有关证明材料,经任课教师、班主任、学生所在学院院长签字,报教务处批准后方可生效,否则按缺考处理。缓考考试与本学期课程补考一并于下学期开学初进行,缓考未通过的,不再安排课程补考。
五、成绩录入和存档
所有课程的成绩要在考试完一周内录入教务系统,并按照《青岛电影学院课程学业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完成本学期课程教学档案存档工作
附件:2024-2025-2学期期末集中考试安排表
教务处
2025年6月23日
附件及源文件详见: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