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为进一步增进学校领导与师生员工的密切联系,更好地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实际问题,学校专门设立了“校长信箱"(以下简称"信箱")。为了使"信箱"更好地发挥作用,请您在使用时注意以下几点:

1、学校欢迎广大师生员工就学校发展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各单位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2、来信内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并应客观真实。

3、建议您尽量详细地描述所反映问题,并填写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及时反馈办理情况。

4、对于已经答复过的事项,"信箱"可不予受理,请勿就答复过的问题重复提交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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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正声明!
发稿时间:2025-07-24

近日,网络平台出现一批未经青岛电影学院授权的自媒体账号(如“青岛电影学院表白墙”“青影校园助手”等)及假借学校名义组建的聊天群(如“新生答疑群”“青岛电影学院2025新生群”等)。上述账号及群聊的运营主体和信息发布均不属学校监管,为擅自使用学校名称、校徽等标识,存在发布信息失实、误导公众等不当行为,已对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为保障广大师生权益,维护学校声誉,特此声明如下:

一、学校设官方网站和新媒体平台用于发布信息,目前包括官方网站(https://www.qdfa.edu.cn)官方微信公众号(青岛电影学院)官方视频号(青岛电影学院)官方微博(青岛电影学院官方微博)官方抖音(掌上QFA)本科QQ群(222786347)专升本QQ群(684033923)专科QQ群(580206068)等。所有涉及学校的重要通知、政策解读、校园服务等信息,均以官方平台发布内容为准。

二、除上述官方信息发布渠道外,学校从未开通过其他信息发布渠道,也从未授权过任何单位或个人创建自媒体账号、组建群聊等。该类非官方账号及群聊进行的发布未经证实的“校园资讯”开展福利抽奖新生大礼包赠送活动,冒充在校师生诱导新生填写个人信息、以“提前熟悉环境”“免费领取资料”“低价办理校园卡”“提供勤工俭学岗位”等名义组建新生群组等行为,均存在骗取师生个人信息、获取不当利益的可能。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未获学校授权擅自使用学校名称(含中英文全称、简称)和标识的,已严重侵犯学校名称权、商标权等,冒充学校名义创建账号、组建群聊用以发布不实信息、获取不当利益的,已严重侵犯学校名誉权等。在此,学校正告上述非官方账号和群聊,立即注销账号解散群聊,并删除所有相关信息。对相关侵权主体,学校将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其责任,坚决维护学校与广大师生的合法权益。

四、请广大师生、家长及社会公众提高警惕辨别信息来源避免权益受损。若发现相关违规违法的账号群组,或其他遭遇信息误导、权益受损等情况,及时通过法律手段进行维权,协助学校共同净化校园网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