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电影学院(原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师生员工、离退休老同志、历届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
2010年10月19日,教育部以教发函(2010)176号文批复同意设立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揭开了培养电影人才的华丽篇章。2021年5月31日,教育部正式批复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转设为青岛电影学院(教发函(2021)91号)。历史的脚步凝重清晰,文化的传承绵延不息,历经十余年的发展,青岛电影学院(原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积淀了丰富的人文底蕴和优良的办学传统。
经学校研究决定编纂出版学校十五周年校志,校志是学校办学传统和人文精神的载体,是学校宝贵的精神财富,具有独特的文化价值。科学、真实、系统的记录学校创建、发展、壮大的真实历程,“留史、资政、育人”。为以后研究学校历史提供重要资料,为学校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提供学校的历史和现实情况。从而增强师生、校友对母校的认同感和凝聚力,继承优良传统;凝聚校友智慧,提升学校形象;增强办学实力,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校志以2010年10月为上限,至2024年12月底为下限。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记述内容分块、分阶段,尊重史料、客观纪实,突出展现历届校领导及教职员工对学校的发展壮大所做出的积极贡献。
校志体裁:包括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以志为主。
校志编写原则:实事求是的原则;古今同等、突出时代精神的原则;突出本校特色的原则;述而不评、寓评于叙的原则。
为了真实、全面地展示学校发展历程和办学成果,体现青岛电影学院(原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办学特色,更好地发挥校史育人的积极作用,现特向全校各处室、全体师生员工、离退休老同志、历届校友以及所有关心支持学校建设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征集校志(史)资料和实物档案,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凡属2010年建校以来各个历史阶段遗存下来的、客观真实的,且具有较好历史价值的校史资料及实物档案等,均在此次征集范围之列:
(一)上级领导、社会知名人士及重要外宾来校参观、访问或讲演的资料、文稿、题词、纪念品等。
(二)学校历任领导、知名教师任命、聘任、工作、获奖的重要文档、论著、手稿、证书及在校期间使用过的有代表性的实物。
(三)学校各时期重大事件、活动中形成的资料、实物,收到的重要贺信、贺电、礼品等。
(四)学校集体或个人获得的省、市(直辖市)级以上各类先进表彰、奖励的资料、实物。
(五)学校师生员工参加国内外各类重大活动、赛事、出访、讲学、进修的资料、实物(如作品、奖杯、纪念品、音像等)。
(六)学校各个时期具有历史价值或纪念意义的印章、徽标、出版物、印刷品、个人证件、票证、纪念章、毕业照片、纪念册等。
(七)反映师生工作、学习和生活的具有时代特征的资料、实物。
(八)知名校友的自传、简介、先进事迹介绍、相关资料和实物。
(九)与国内外教育机构、学校交流合作的资料、实物。
(十)省市(直辖市)级及以上媒体报道学校的重要事件、活动、人物的特色资料。
(十一)涉及学校历史变迁及昔日风貌的老照片[校园风貌照片、匾额、碑石(文)、拓片以及具有历史价值或纪念意义的出版物、印刷品、凭证(如早期的录取通知书、成绩单、毕业文凭、学生证、借书证)、纪念册、徽标、印章、票据等]。
(十二)其他具有较大史料价值的资料和实物。
二、征集方式
(一)捐赠。凡属自愿捐赠的校史资料及实物档案,将按有关规定进行登记并建立捐赠档案,学校颁发捐赠证书以致谢忱;捐赠者今后如需利用所捐物品,学校将无偿提供方便。
(二)代管。对特别珍贵的资料和实物档案,本人(或亲属)有委托学校保存意愿的,学校档案室可代为保管(双方签订保管协议)。
(三)复制。对特别珍贵的资料和实物档案,提供学校复制后,原件归还本人(或亲属)。
(四)其它方式。撰写自己或他人在校期间工作、学习和生活方面的回忆文章,可以纸质或电子文件的方式送寄给学校办公室;对年事已高或书写不便的老同志、老校友,可与校办联系,由校办派人前往记录整理。
三、征集说明
(一)集中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学校长期接受全校师生、离退休教职工、历届校友、社会各界捐赠史料。
(二)提供资料或实物档案时,请附简要文字说明,注明资料产生的时间、地点、事由、主要参与人员姓名、职称职务及拍摄(提供)人姓名、从事职业、通讯方式等。
(三)回忆文章请在末尾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在校时间、单位、职称职务、现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四)凡捐赠、委托代管具有较高历史价值的资料或实物档案者,可优先、无偿利用所捐赠和委托代管的资料、实物档案。
(五)凡捐赠者享有著作权的档案资料,学校将依法予以保护。捐赠者有特殊要求的,学校将本着对国家、社会和个人有利的原则予以尊重。
(六)对年事较高或出行不便的老同志、老校友,学校办公室与之联系,上门收集其保管的历史资料。
四、联系方式
(一)联系单位:青岛电影学院校办(A1教学楼五楼)
(二)邮寄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金沙滩路689号青岛电影学院校办(收)(请注明“校史资料”字样)邮编:266520  
(三)电子信箱:673257186@qq.com,邮件主题填写为“校史资料征集”
(四)联系人:刘腾飞 赵俊杰 司雯
(五)联系电话:0532-86703766 0532-86703256 0532-86709790
      竭诚欢迎并衷心感谢广大师生、离退休老同志、历届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校史资料征集活动,提供各种征集线索。
 
青岛电影学院学校办公室
2024年7月5日